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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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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骑着马,扛着枪,在猎场上驰骋。

风吹起他的头发,阳光落在他脸上,他眯着眼睛瞄准,一枪打中飞过的鸟,然后回过头来,冲着身后的人笑。

笑得眼睛弯成两道小月牙,像那年给他挂锁的时候一样。

或者,那孩子也可以去留洋。

去英国,去法国,去德国。

穿西服,打领带,在塞纳河边的咖啡馆里喝咖啡,在伦敦的雾里走过那些古老的街道。

他可以用那双手写诗,写那些年在深闺里憋着没处说的话;他可以用那张脸去招惹那些金发碧眼的姑娘小伙,让他们为他神魂颠倒;他可以在异国的土地上活成一个真正的人,想笑就笑,想哭就哭,想爱谁就爱谁。

再或者,那孩子什么都不做,就在家里待着。

待在那座金堆玉砌的富察府里,被他阿玛额娘捧在手心里宠着。

早上睡到自然醒,有人端来燕窝粥;白天在花园里逛,有人跟着打伞扇扇子;晚上听戏,有人专门从外头请最好的角儿来唱。

他可以一辈子都不长大,一辈子都是那个穿着大红格格服、踮着脚给陌生人挂锁的小孩子。

他可以用那把甜甜的嗓子,喊所有人“哥哥”“姐姐”,喊得人心都化了。

他还会喊他“顶针哥哥”。

霍鼎钧想起那年,那孩子问他叫什么,他说“鼎钧”,鼎盛的鼎,千钧一发的钧。

那孩子歪着头想了想,然后仰着脸,用那把奶音喊:“顶针哥哥!”

他那时候愣了一下,没忍住笑了。

顶针。

那是做针线活用的东西,和千钧一发有什么关系?可那孩子不知道,那孩子只知道这两个字听起来像,喊起来顺口,就喊了。

如果那孩子一直那样长大,大概还会这么喊他。

见面的时候,从远处跑过来,跑得叮叮当当响,跑到跟前,仰着脸,眼睛亮亮的,喊一声“顶针哥哥”。

喊完了,或许还会问,你这些年去哪儿了?怎么不来看看我?我给你留了好吃的,你吃不吃?

霍鼎钧想着那个画面,忽然觉得胸口那块地方又闷了。

闷得他想把那把银锁摘下来。

可他没有。

他只是低头看了一眼胸口,隔着衣裳,那银锁还贴着皮肉,温温的,像那年那孩子递过来的时候一样。

如果那孩子知道当年那把锁会把自己所有的好运气都送出去,他还会不会那么毫不犹豫地踮起脚,往一个陌生人脖子上挂?

霍鼎钧想,大概会的。

富察含钰就是那种人。

十二年前是,现在也是。

十二年前,那孩子不知道怕,不知道人心险恶,不知道这世上有人会害人,就那么傻乎乎地把自己的平安送给别人。

现在呢?

现在那孩子知道怕了。知道人心有多坏,知道这世上有人会害人,知道自己随时随地可能被扔掉、被退回去、被收拾得生不如死。

可富察含钰还是那样。

怕得要死,还是要来送汤。疼得要死,还是要跪着练枪。手磨破了,血淌下来,还是要扣扳机。

富察含钰把自己所有的力气都拿出来,就为了让他满意,就为了能在他这里活下去。

霍鼎钧有时候想,这人到底是有多傻?

可他不敢往下想。

他怕想多了,就再也硬不起心肠了。

他得硬着。

他得让富察含钰学会这些东西,学会自己活下去的本事。

他不能陪着富察含钰一辈子,不能时时刻刻护着富察含钰。

富察含钰的路得自己走,富察含钰的命得自己攥。

所以他不露面。

不去靶场,不夸他,不问他练得怎么样。他只是每天听阿砾说那些话,在心里把富察含钰的样子描一遍。

描他跪在地上的样子,描他举枪瞄准的样子,描他虎口流血还在扣扳机的样子,描他嘴角往上翘了一下的样子。

描完了,继续做自己的事。

继续见那些人,谈那些生意,布那些局。

继续当那个冷硬如铁的霍鼎钧。

只是偶尔,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会站在窗前,看着外头的月亮,想那个孩子。

想那个本该在猎场上驰骋、在塞纳河边散步、在花园里被人宠着哄着的孩子。

想那个本该喊他“顶针哥哥”的孩子。

那孩子现在跪在靶场上,把膝盖磨得青紫,把虎口震得流血,就为了能在这里活下去。

富察含钰活成这样,都是因为他。

因为他拿走了那把锁,拿走了那孩子的平安,拿走了那孩子的十二年。

霍鼎钧低头看了一眼胸口。

银锁还贴着心口,温温的,像一枚小小的炭。

他没摘。

他只是一遍一遍地想那些“如果”。

如果那孩子阿玛没死,如果那孩子额娘还在,如果那孩子没被继母攥在手心里磋磨十年。

如果那些“如果”有一个是真的,那孩子现在会是什么样?

他不知道。

他只知道,如果那些“如果”是真的,他们就不会相遇。

那孩子是正正经经的天潢贵胄,固伦公主的嫡出,满洲正黄旗的贵子。

哪怕大清亡了,富察府的人脉、财物、根基都还在。

靠着那些,那孩子也能活得风风光光,被所有人捧着敬着。

而他是商贾之子。

哪怕他如今富可敌国,哪怕他如今在这城里跺跺脚地都要抖三抖,在那些人眼里,他还是商贾之子,还是下贱,还是不配。

那些老派的人家,那些还做着前朝梦的老王爷们,到现在还端着架子,不愿意跟他这种人来往。

他们说,商贾是末流,铜臭熏天,和这种人打交道跌份儿。

即便他们自己的王府早在亡国前就败落了,败落了几十年,穷得只剩下一个空壳子,可他们还是觉得自己的血脉高人一等,还是看不起他这种靠本事吃饭的人。

那孩子不会这样。

霍鼎钧知道。

那孩子四岁的时候就能端一碗热汤给一个快冻死的人,就能把自己的平安锁送给一个陌生人。

那孩子的心是软的,是热的,是干干净净的。他不会看不起任何人,不会用出身去衡量一个人值不值得交往。

可那又怎么样?

他们还是不会有交集。

那孩子活在金堆玉砌的富察府里,活在那些和他一样的天潢贵胄中间。

他们会在年节的时候互相走动,会在彼此的生辰宴上送那些贵重的礼物,会坐在一处听戏、赏花、说那些他听不懂的话。

他进不去那个圈子。

他也不想进去。

他就是个商贾之子,就是靠铜臭起家的,就是那些人嘴里“不配”的东西。他不需要他们看得起,他只需要让他们不敢惹。

所以他和那孩子,本该是两条永远不会相交的线。

可那孩子把平安锁给了他。

可那孩子被磋磨成现在这样,送到了他面前。

他低头看着胸口的银锁,忽然想,那孩子还记不记得这把锁?还记不记得那年冬天,有个快冻死的“小哥哥”,接过他的汤,戴上了他的锁?

大概不记得了。

那孩子那时候才四岁,四岁能记住什么?记住的都是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额娘的笑,阿玛的胡子,花园里的蝴蝶,还有那碗洒了的汤。

至于那个接过汤的人,那个人长什么样,叫什么名字,后来去了哪里,那孩子大概早就忘干净了。

霍鼎钧站在窗前,看着外头的月亮,站了很久。

月光落在他脸上,落在他胸口那把看不见的银锁上。

他忽然想,明天去一趟靶场。

不去看富察含钰打枪,就远远地站一会儿,看一眼。

看一眼就够了。

可他没有。

他还是没去。

他只是继续听阿砾汇报,继续在心里描富察含钰的样子,继续想那些“如果”。

继续当那个冷硬如铁的霍鼎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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