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第七天的時候,陳寧終於肯承認一件事:他完了。
不是那種天塌下來的完,是那種什麼都照常運轉、但哪裡都不對的完。程式碼他還是能寫,會議他還是能開,甚至準時交了一份本來鐵定要拖的報告。但他整個人像被調成了飛航模式——訊號收不到,也發不出去。
下班後他不再去公司樓下那間咖啡廳坐著看書了。以前他總在那兒待到天黑,因為那張靠窗的桌子是他最常收到她訊息的地方。手機震一下,他心就跳一下。現在手機倒是也震,十次有九次是團購群在喊「手搖飲湊單差一杯」,剩下一次是外送App提醒他「距離超時還有五分鐘」。
落差大到荒謬。
你不會知道一個人從你生活裡消失有多大的殺傷力,直到你發現你一天裡想跟她說的話,至少有八句找不到出口。看到一隻胖貓蹲在機車上會想拍下來,路過唱片行聽到一首歌會想分享,就連加班到凌晨兩點走出辦公大樓、抬頭剛好看到月亮特別亮這種事,第一反應都是掏手機——然後手指僵在螢幕上方。
沒有那個對話框了。
什麼都沒有了。
「陳寧,你最近是不是失戀了?」
室友叼著鹹酥雞,頭也沒回地問了一句。語氣隨便得跟問「你要不要喝飲料」一樣。
「我哪有女朋友。」
陳寧盯著螢幕上那本翻了快一個禮拜都停在第87頁的小說,眼睛在掃字,大腦在放空。
室友「嘖」了一聲,沒再追問,轉頭繼續跟另一個人討論排位賽裡輔助到底該不該出法傷裝。陳寧的失神,在這個堆滿主機板和泡麵碗的房間裡,連五秒鐘的注意力都分不到。
這是他向來最安心的事——在這裡沒有人會多問你一句。
但今天,這份「沒人多問」忽然有點不是滋味。
那天晚上他沒打開遊戲。
穿著拖鞋就出了門。十一月的夜風有一股涼意,沿著領口往裡鑽。他一個人沿著那條走了三年的路線一直走——不是回公司的路,不是去便利商店的路,是他閉著眼都不會走錯的、身體自己記得住的路。
高中舊校區的大門口。
校門口的招牌換了顏色,從深藍換成了莫名其妙的淺綠。旁邊那間賣蛋餅跟紅茶的早餐店早就拉下了鐵門,改成了一間二十四小時便利商店,日光燈白得刺眼。陳寧站在鏽跡斑斑的欄杆外面,看著那條他走了三年、卻從來沒有跟葉佩佩並肩走過一次的人行道,忽然覺得自己這個人挺可笑的。
兩年同桌,連一起放學的路都沒走過一次。
五年網友,連一個真實的手機號碼都沒存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