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会儿她和檀非刚在一起,她从未有过喜欢的人,就更别提谈过恋爱。这是她的第一段恋情,至今也都是唯一一段。
交大离秦川大学很远,即便是开车也要四十分钟的路程。更何况那时候,他和谭润芝的关系一度僵化,日常开销都精打细算,一来一回的时间就显得格外沉重。
大三时,她保研差了0.03分,于是选择考研。在备考的日子里,檀非几乎把所有能腾出的时间都用在了她的身上。
他在她学校附近租了房子,每天往返于学校和住处之间,毫不抱怨地给她做饭、准备营养餐,按时督促她休息,替她分担琐碎的生活事务。
她只需要专心复习,其余的一切几乎都被他妥帖安置。
而他自己也并不轻松。他在读研二,临床轮转、课题项目、论文任务……只要他结束一整天的工作,无论如何都会赶回来给她做饭。
朝元将他的辛苦都看在眼里,因为那段时间,她不用再在图书馆里啃干冷的面包,也不必在宿舍熄灯后,借着微弱的台灯修改大创的项目书。
他会在回来的路上给她买好吃的,也会在睡前替她按摩。
朝元即便是在梦里,也能清晰感受到自己对他满心满眼的喜欢,并在一日又一日的相处中生根发芽。
就连向来挑剔的姑姑也对他很是满意。
因此,朝元也更安心地与他相处。
朝元记得,她研三将要毕业那年,身体一直不好,总是莫名其妙地生病,而且租住的小区又突发火情。
她自从父母遇害,便一直畏火,当时竟然在出租屋里昏睡不醒,险些送命。
檀非不知何时从德国回来,当时住户都在往楼外跑,只有他逆着人流往上跑。
如果没有他,或许自己当时真的没有那么容易醒来吧?
当时的他,真的带有真心吗?
自从檀非回来之后,她的身体状况便慢慢好转起来。
她的身体其实一直都算是硬朗的,既能顶着烈日,在考古工地忍受蚊虫叮咬;也能杠着很多设备翻山越岭,每天步行三万步。
她在火灾里被救得及时,没有大碍,倒是檀非的后腰被火烧伤了一片。他在昏迷期间高烧不退,夜里一直抱着她,对她说对不起。
那时她很愧疚。
但她的记忆像是倒放的胶片一样闪回了,她仿佛回到了父母遇害前,看见有可疑的人在家附近徘徊,并且与她在家门口对视、擦肩而过。
温良的人变成了恶魔。
——“小孩,我们是负责这个案子的警察,你再仔细想想,你在你父母身边有没有见过什么人,让你记忆深刻?”
“你再好好想想——”
“被害人生前有没有与人结怨?”
朝元再睁眼时,天已经大亮,庭院里的绿植被春风吹得簌簌作响,可见今天是一个清朗明媚的好天气。
但她的心情与这好天气全然相反,她不仅觉得浑身上下有一股逆流的凉,而且淤积在心里的愤怒比任何时候都要来得更猛烈,让她的心脏在胸腔里鸣叫。她不得不深呼吸几口,回忆梦里的黑棺材,她甘愿睡在这样的黑棺材里,只求不忘记任何一种情绪。
朝元从床上支起身,才发觉自己流泪了,脸颊和枕头上都残留泪痕。
——“你醒来了?用早饭吧。”
她抬眼过去,意外地看见了萧摩奴。他仍是穿着青色圆领袍衫,唇角眉梢没有了昨天的嘲讽,此刻长身玉立在卧室门口看着她,神色清和,如同他身后春日般明朗:“我学了一阵子,你起来尝尝吧。”
“你是怎么做的早饭?”朝元只觉得诧异,张张唇,踩上拖鞋便跟着他过去厨房。
岛台上已经摆好了豆浆、鸡蛋、酱香饼和蔬菜粥。
萧摩奴知道她问得究竟是什么,所以抬手指了指玄关走廊上的监控:“你是说这个吗?坏了,他看不见,且放心吧。”他淡淡说道。
朝元拿出家里的备用手机看了一眼,画面确实黑乎乎的,这才稍微安了心,在岛台前坐下。
她的举动还是有些刺痛了萧摩奴。
大抵这样才是她吧。
萧摩奴看着她有些红肿的眼睛,便愈发神色平和,将另一份早饭也端上岛台,随后转身清洗厨具。
客厅开了一扇窗户,风吹进来,带着些庭院的芬芳。朝元坐在那儿,思绪顿时清新了不少。她一面舀粥,一面用旧手机登录微信,点开檀非的讯息。
他说:今天有门诊,我留了早饭,晚上要补班,会晚点回来。
这边离他工作的地方都很远,他一向需要早起出门,朝元对此习以为常。
她低头又尝了一口粥,温热顺口:“很好喝,其实即便他都看见了你的一举一动,也没有关系。”她为自己方才的行为解释道,“我现在有能力承担一切和我有关的后果,因为你是跟随我而来的。”
“这顿早饭就当是你请我的,谢谢你,过去的时代和后世很奇妙地联系起来了。今天是休息日,我中午做饭给你吃,我们俩现在一起吃早饭吧?”朝元说道。
随后,她点开檀非空空如也的朋友圈,回复他的消息:“你忘记我昨天和你说什么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