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沈图南回到家就看到白日里还在针锋相对的两人此刻正为了抢一块红烧肉在那里石头剪子布。
沈图南:……
他无奈道:“怎么不演啦?”
三个人除了沈图南以外都不太会做饭,再加上现在家里条件好了,没必要再精打细算过活,索性一到饭点就去酒楼打包饭菜回来吃。
沈图南一开始还想阻止,想说口舌之欲而已,没必要花费太多金银。
结果尝了一口他家的招牌菜之后就不说话了。
鹌鹑蛋红烧肉,这玩意谁研究的呢。
他家的红烧肉是完全没有用佐料的那种,纯纯炒糖色炒出来的。一口下去,哪怕是肥肉也炖得软糯香甜,咬一口只觉得唇齿留香,停都停不下来。
果不其然,最终还是程掌珠赢了,女孩小小地欢呼一声,夹起那块香气四溢的红烧肉,肥瘦相间,一层一层的,上面裹满了厚厚的酱汁,让人食指大动。
“啊唔”一口吞下,程掌珠满足地眯了眯眼。
怀璧闭了闭眼,蓄力要打她。
忍了忍,没忍住,她表情都扭曲了,上手去拧程掌珠的脸,“给我吐出来!你不是说要减肥吗!”
程掌珠死死闭着嘴不肯张嘴,“呜呜呜呜呜!”
怀璧听不懂。
沈图南笑了,“她说‘我抢到的就是我的’。”
怀璧不高兴,气鼓鼓,“都快走了还要跟我抢饭吃。”
程掌珠捂住嘴,眼睛亮晶晶,“呜呜呜呜呜!”
沈图南认真地点了点头,“她说回来给你带好吃的,让你不要生她的气。”
怀璧一脸见了鬼的表情,崩溃不已,“你怎么听懂的啊!”
就如同他们所言,白天的一切只不过是他们所演的一场戏。
谁都不是傻子,对他们身份起疑的,在这个镇上又何止一人。
三个人都不是什么老实的货色,一个心狠手辣,一个不正经,还有一个表面笑说好背地露头就秒。
所以白日里整那么一出,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打消旁人的顾虑,再顺便给怀璧立个人设。
即便众人不说,但程掌珠也心知肚明,在旁人眼里,他们三个可不是什么善茬。
本身倒是一件无可厚非的事,可情况有变,怀璧主动提出留下来替他们运送物资和粮草,作为后方的战略补给基地,这样一来,如果太过霸道张扬,反而会打草惊蛇。
而如何让怀璧不被他人所忌惮呢?
让她为了男人背信弃义、要死要活就好了。
就好比你家隔壁住了三个小偷,突然有一天,两个小偷不见了,只留下一个,你会因此而放下心来,还是会趁火打劫,试图从他们那里捞点油水呢?
答案显而易见。
可如果这个小偷是个女子,还是个恋爱脑的女子的话,那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
愿意为了男人留下来,愿意为了男人牺牲些什么,愿意为了男人奉献一切。
这种人,在世人眼中甚至完全够不上任何威胁。
当然,还有很小的另一方面,则是怀璧主动提出的——她确实是自己想留下来的。
不为别的,只为沈图南他们日后能用得到。
战争一旦打起来,没有个三年五载的停不了。只靠着他们这近一年以来存的钱,想要支撑整场战争的开销,那是远远不够的。
人人都道:这世上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可世人不知,女子也是懂得义气的。
程掌珠救了她,她一定会报答。
在这个世界上她可以背叛任何人,唯独不会背叛程掌珠。
当然,她也可以选择跟着程掌珠去洛阳,然后再开新的铺子,笼络以前的商队。
可问题是耗费的时间精力太大了,一旦筹备成了军队,银子就会如流水似的花出去,即便是她和程掌珠同时着手,也未必能够迅速处理妥当。
既然如此,那还不如留在原地。
都是她熟悉的人手,墨品的制作流程也很成熟,反而能更节约时间,也更有保障一些。
沈图南把碗筷都洗刷干净,慢吞吞走向正在院子里嗑瓜子的两人,犹豫了一下,还是问出那个憋在心里很久的问题:“那男子是谁?”
他问的是百日里的那个玉面书生,看起来文文弱弱的,被程掌珠用满怀仇视的眼睛瞪着的那个。
程掌珠眨了眨眼,“账房的小孙子,看着挺白净的,就拉过来陪我们演戏了。”
闻言,悬在心口的大石头终于落地,沈图南松了口气。
怀璧一直盯着他,自然也不会忽略他这么微小的动作,扯了扯嘴角,皮笑肉不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