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老师,你是哪一年毕业的?没准我还在学校里见过你呢!”
“闻老师,你来以前我听大使馆的人说,你的外语可厉害了,阿拉伯语只学了两三个月就可以和当地的母语者交流了,我可是学了足足四年,四年啊,你们这种学霸让我这种学渣可怎么活啊?”
“闻老师,你是《安州时报》的记者吗?太厉害了!我特别喜欢看《安州时报》,我家也是安州的,就是因为《安州时报》和别的报纸不一样,它敢说真话,大家才爱看,我也是因为这个才特别想当记者,等我回国了我也要去考《安州时报》的记者岗。”
闻笛在《安州时报》名声大噪的时候,何良正在上大学,并没有关注过这样一位“如狼似虎”的记者。
“我应该可以给你内推名额。”闻笛摸了摸鼻子,“还有,你别叫我闻老师了,以后大家都是在这边的同事,我比你大几岁,管我叫哥就好了。”
“真的吗!?内推?!”何良激动的蹦了起来,两人做了一辆破旧的面包车,但是这个面包车已经是路面上目光所及之处最好的交通工具了。
何良这一蹦跶,车身抖了一下,司机吓了一跳,猛的打了一下方向盘,回头骂了一句。
何良不好意思的连连道歉,乖乖坐回了闻笛身边。
可是到底还是年纪小,藏不住心事,他左扭右扭,像是屁股下有钉子一样。
闻笛在旁边幽幽出声:“想说什么就说呗,这里的人又听不懂。”
“闻哥,你真的会给我内推吗?不是骗我的吧?不是第一次见面和我客套的吧?”何良可怜巴巴的望向闻笛。
“……”闻笛憋住想笑的冲动,认真道:“当然。”
如果我还没有被《安州时报》除名的话。
“闻哥,你为什么会来B国啊?这里很乱的,你都已经是《安州时报》的记者了,多好的前程,跑到这里来受苦?”
“你为什么会想来这里呢?”闻笛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何良。
“我?”何良怔了一下,“我希望有一段和记者有关的经历,这样以后再入这行的话可以容易一些。”
“嗯,那你比我强多了,至少你的目标很明确。”闻笛看向车窗外,B国贫困、落后,连最基础的马路都修的坑坑洼洼,如果那算是一条马路的话。
自己起初答应霍青云来B国,是为了增加自己的资历好在职场上立足,后来自己主动要求来B国,却是为了躲陆淮初。
闻笛时常觉得自己的内心一定有很严重的疾病,陆淮南的死亡是他的心结。
于理,陆淮南的死亡根本和他没有一丝关系,但是于情,闻笛觉得陆淮南就是被自己害死的。
如果他当初没有做那篇报道,陆淮初就不会被调到平州,如果当初他在安州,他就不会错过陆淮南的抢救。
又或者,如果自己当初没有和陆淮初告白,两人没有在一起,洪鹏飞就没办法拍下那些照片,也就不会刺激到陈晓芳,她和陆淮南就不会起冲突,之后的一切就都不会发生。
可是哪里有那么多如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