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我会花五十几块钱,买了一个玛莉莲梦露回家,本身就是一件十足无厘头的事。
就好像住在兰屿的同胞,不可能再去自己花钱买一件印着丁字裤和独木舟的T恤来穿的道理一样。
那一年,玛莉莲小姐上了美国邮票,一下子,时代广场上相关的,让观光客采买的东西都变得「烟视媚行」起来。咖啡杯,钥匙圈,笔记本,两千五百片大拼图…,应有尽有。
某次放学,步行经过百老汇,不知撞了什么邪,居然跟在一群头戴宽边帽身穿法兰绒的银发牛仔观光团屁股后面,排队进去买了一大幅,印着玛莉莲梦露樱唇微张倩影的,浴巾。
是的,我买的不是写真集,不是海报,不是明信片,真是鬼打墙,我买了一幅两公尺长的浴巾。
还没回到家,我就开始后悔了。
不是她不够性感,不够温存,实在是:我该拿她怎么办呢?
当毯子,太薄;当洗脸毛巾,太大;洗完澡以后裹在身上乱晃,乖乖隆地冬,那又太冒犯啰!
于是乎,我抓耳撩腮想了半天,玛莉莲梦露,成了我家的门神。
我大锤一钉,上下左右四枚钢钉,正中央,大小姐端端正正地在我大门左侧的水泥墙上,笑得粉靥如花。
后来,我隐约怀疑起自己的动机,那么一张贴,或多或少在昭告天下:这里住着一个有品味,懂艺术的人。
这样一联想,自己倒先脸红了。
别人还没讲,自己每次一开门,都不自觉弯低了头,暗骂一声:曾几何时,俗不可耐如斯也?
不过,我也实在没有自责太久,才第三天,我的玛莉莲,就不翼而飞了。
四枚钢钉都在,梦露是硬生生被扯下来的。想起她受到这样的对待,恻恻然,又心疼起来。
舍不得的,当然还包括我的钱,这已经和品味不品味没有关系了。
直接把私有财产陈列在公共走廊上,原本就是我太过天真,总以为「纽约者,全球首善之区也!」,原来「夜不闭户」是我这个笨蛋的一厢情愿。
好吧!这些人模人样的,原来也不见得是好东西。现在才觉悟,也还为时不晚。这栋公寓,进门要开三道锁,不是邻居,还偷不了我的门神。
而四层楼扣掉一楼开餐馆,四楼有一间当了房东森田先生的储藏室,住户也不过才五个人家,我自己当然不会神经病去偷自己的东西,所以凶手的范围,缩小成四人,贼并不难抓。
抓贼前,我仍然没有轻意放过那个储藏室,森田的那个大高个儿子吉米,是个怎么看怎么怪的超新人类,曾经跑去打工买了一堆电动玩具,藏到我房里,天晓得他会不会搞「双向经济」,也把我家的宝贝往上运输?
我趁着入夜,从防火梯蹑手蹑脚往上爬,手电筒挑了个灯泡最小的。
趴在紧闭的玻璃窗往里头照,妈的!视线的焦距来不及调清楚,猛然看到一双牛眼,恶狠狠瞪着我瞧。
我喘了几口大气,定神一看,靠窗一列排开,都是什么「天狗面具」、「雪女人偶」,都是森田一家过年要摆出来的东洋玩意儿。我虚惊一场,并不死心,微弱光线下逡巡半天,东西没找到,倘若被人撞见,我反倒成了贼。
贼就贼吧!我是失窃的苦主,是别人先来犯我。
我一不做二不休,又沿着防火梯,从四楼直下二楼,去偷窥。
不知为什么,我还是过份乐观的认为,人家真要把我们梦露妹妹偷过去,八成也会毕恭毕敬,如侍神祇一样地,供在墙上。
二楼住的是『楚留香』里的『神水宫』,一对同性鸳鸯。武功莫测高深,房里动不动就是电吉他的声音像打雷,我不知被吓过多少次。
两个小姐都长得美丽,但或许因为作息日夜颠倒,每次倒垃圾的时候遇见,都像吸血鬼刚从棺材里出来伸懒腰,我怕被饥不择食,实在连话都不敢多说几句。
我脚步放轻,一面发着抖,靠近二楼垂着流苏的大窗,一面还在寻思:拉子一族喜欢把自己打扮成玛丹娜,对玛姐姐的最原始版本「玛莉莲梦露」,应该也要爱乌及乌吧?
我料准她们的嫌疑极大,在想一旦真要破窗而入,我赤手空拳,不知斗不斗得过她们两个「水母阴姬」?
房里的光线阴黯到难见五指,勉强看到她们盘膝对面坐着,上半身歪斜地,分别往后摊在沙发的软垫里。
我的想象力,和空气中充满犯罪、妖异的气息,驱使我做这样的猜测:她们「九阴真经」练到紧要关头,一边打座,一边抽大麻,结果任督二脉没打通,先都跑去云游太虚了…
我瞇着眼睛探头探脑,乌漆抹黑的空间,壁上,地上,天花板,到处是招魂一样的图腾,摆上一个「玛莉莲梦露」,实在也是不搭。
应该不是「神水宫」。
我同时也怕被扑鼻的大麻味熏得意外中毒,也只好虎头蛇尾,草草做罢。
跟我同样住在三楼的亚吕,是香港来的书呆子,满头乱发,一身千年不换的牛仔衣,会忽然七窍尽开,跑来偷我的玛莉莲梦露回家欣赏?
我摇摇头,换成哪个诺贝尔得主,或者泰瑞莎修女,倒还有可能。
看来,嫌犯的名单,缩减再缩减,也只剩下两枚了。
我往上突破,想直接去敲四楼的门。至于开门讲什么,我想总之临机应变,说不定门后面就是梦露的嘴唇,当场一翻两瞪眼,抓贼见赃。
我鼓足勇气,做足深呼吸,大脚跨上楼梯。靠近房门,正想干咳几声,壮壮气势。
『你去死!今天你我总要死一个…,他妈的,看你纠缠到哪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