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安静地站着听我讲话,我醺醺然地坐着,边说,他边用正被我夸奖的宽大手掌托着我侧脸,稳稳扶住我。
一大段想到哪儿说到哪儿的真心话讲完,我顺着我哥的力道,依偎在我哥手心,腻歪又可怜地仰头看着他,眼里只有他一个人。
他敛眸看我。
像悲悯博爱的天神。
但不平稳的气息和按在我眼角逐渐加大力道的拇指昭示:
他对我也是有些许情动的。
或许并不是爱情,但这一刻,我确信,他是非常非常爱我的,因为我的话,心是非常非常柔软的。
所以我大胆抓住他的衣襟,将他往我面前扯了几步,张开双手,搂住他有力的腰腹,埋在他腰间,肆意感受他的味道和温度。
很舒服,像冬天抱着小猫,吃多了碳水,偎着火炉取暖。
我哥怕我摔倒,顺势把我的头抱进他怀里,揉了揉我头顶的头发,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叹了口气,说:“哥有点后悔了……”
我的脑子一点也转不动,抓着我哥的衣服,像用爪钩爬山的登山者,一点一点从餐椅上站起来,“后悔?”
“对,后……”我哥突然揽住我的腰,把踉跄的我牢牢按在他怀里,哂笑:“现在跟你说你也听不懂,哥带你回屋睡觉好不好?”
我哥说的对,我现在确实什么也听不懂,包括我哥问我的这个问题,不过,我像我哥,从小就聪明,即使听不懂,也能想到一个绝妙的回答方法。
我看着我哥,先说“好”,再说“不好”,哪一个答案我哥听了高兴,我就再重复一遍。
我失败了。
我哥的表情前前后后没有太大的差别,都挺无奈的,伸手拿过我的杯子,在我喝过的地方咂摸了一口,“就这?”
“嗯?”我轻哼。
完全不懂是什么状况。
但听着我哥轻视我的语气,我有点不服,给自己找补,气势十足地复读:“就这!”
我哥笑出声,捏捏我的红脸蛋,拽起我,把我背到身后,一边往我房间走一边嘲笑我:“以后哥不在别碰酒。”
他说我:“沾一点儿就醉得全身发红,让人拐跑了,哥找不着,该急了。”
人在面对自己想要接收的那部分信息时,大脑的分辨率和处理能力往往更高更强。
我不知道怎么回事,勉强听懂了这句话,意思大概是,我哥如果找不到我,他会着急。
那是否意味着——
我对我哥很重要?
我是这么想的,于是也就这么问了。
我哥很惊讶我竟然还能听懂人话,回答我说:“当然。”
我太高兴了,可如果这辈子我哥都不能像童话故事里爸爸爱妈妈那样爱我,等他成了家,我一定会离开他,他也一定会找不到我的。
我不能忍受看着他每天清晨起床亲吻其他人的生活,我会离家出走,只带走很少很少的钱,拿着这些钱去花农那里全部兑换成黑巴克小苗,将它们都种在我的尸体上。
等我哥找了很久终于找到我的时候,他会得到一捧世界上最独一无二的玫瑰,被血肉滋养的漂亮根茎上写着:
这里曾经死掉一个固执的傻子,他的名字是什么不重要,但他爱一个叫谢沉玦的人,爱得比飞蛾扑火还痛苦,但这爱也并非没有甜蜜,所以他留下一片馥郁玫瑰香。
“如果我自己离开,哥也会着急吗?”我语气天真地问。
我哥陡然停下脚步。
或许是终于打破惯性思维,意识到我不是他的私人所有物,我会长大,我会离开他,我会有更广阔的世界,会有自己的家。
“那要看情况,小存,如果你是安全的,你是自愿的,哥当然会尊重你的一切选择和意愿……”我哥像个真正的哥哥一样妥帖,变相且大方地告诉我,如果我离家出走,他不会着急。
我的黑巴克在枯萎前还有机会等到它的主人吗?
我很失落,身体里的酒精加剧了这种低沉的情绪,所以,在我哥经历一段沉默后问我“小存在哥给的小地方里呆不住,想要去看看更大的世界了吗”时,我赌气且残忍地告诉他:“是。”
我们不再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