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小说网

繁体版 简体版
千千小说网 > 再婚公主 > 第107章 第 107 章

第107章 第 107 章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不料事情没做得机密,被他男孩儿知道了。这小孩子见他父亲做事荒唐,全然不顾礼体亲情,早已有心防备。不知他从哪里知道了他父亲的计划,他也不露声色,仍同往常一样去读书,连他父母都没看出什么来。谁知他竟然暗中收拾好了行李,趁下学回家,拿了事先准备的东西,就带着他妹子逃走了。

这一来,债主空欢喜一场,只好拿他父亲是问。他父亲也不知两人逃往何处去了,问家中女人,那妇人咬死不知道,纵然挨打也不改口。债主便拿着卖身文契到衙门告状,说这家小孩子拐带人口。县里相公何等英明,自然知道事情不会如此简单。几番用刑,那债主只好招出实情。但买卖文书属实,那女孩儿已经被她父亲卖了。

债主看出知县相公有意偏袒那小孩子,他便改了口供,说那家父子两个哄骗钱财,他只要拿回本利,也不要人了。知县相公本也怜悯这两个小孩子,也气愤那赌鬼如此混账。见债主松了口,就判那赌鬼还钱。案子已了,县太爷退堂进里面去了,众衙役不许他们再吵嚷,将两人赶出了衙门,由他二人私下里去掰扯。

那债主只好又向那人要钱。只是那人哪有钱还,逼急了只好说:‘你原是要钱,我没钱给你才卖了女儿。如今女儿走了,你又要钱,我哪有钱?你再问我,我大不了就是一死。到那时,你人也得不到,钱也得不到。倒不如你放宽松些,或许我女儿见事情了了,又回家来,那时你再来领人。’

债主无法,也怕逼死了他无人还账,只好认栽。但那走了的一对兄妹,自此再无音响。那逃走的少年今年才十五岁,他妹子自然是至多十四岁了。这样两个年轻人,能逃到哪里去呢?还能叫人打听不到一点讯息。你们说,这事奇不奇?”

骆清辉道:“事情倒也奇,这样小的人竟有如此肝胆,又有这样的头脑。不知以后会有怎样的前程。”

众人听了,也都感叹一回。骆清辉拿着扇子摇了几摇,又拿了茶杯吃茶。才吃了一口,恍然大悟道:“原来是你!你这……你又干这等勾当了?”

林秀笑说道:“哎,这是好事,怎么能说是‘这等勾当’?”

在座几人先还一愣,听了骆清辉的话方明白过来,都各自小声议论。骆清辉却起身踱步,又朝林秀行一礼,说:“佩服,佩服!恕罪,恕罪!”林秀一边还礼,一遍自谦:“哪里,哪里。言重,言重。”

二人重又坐下,骆清辉又问道:“如今,他二人已有安身之处,想来那少年可以安心用功读书了。”

林秀道:“我也是这么说。但他是个知礼的好少年,不想劳动人太多。且他终不能带着妹子出去读书,二人便商议了,托人给他妹子找一户人家……”

清芬道:“可是他妹子不是还小么?他们又是逃走的,说亲的人家一定要问的,那时不就泄露了机密?况且他们这样的身份,人家一定要挑理的,不计较的人家也不会是好人家。”

林秀道:“我还没说完呢,不是寻一户人家将她嫁出去,是寻那没有儿女的人家,给人家做女儿。将来招赘一个女婿,也可以延续香火。”

骆清辉道:“这也是个办法。只是没有子息的人家多是想要男子,女孩儿怕不好找养父母。”

林秀道:“所以我才把这事告诉了你们。论理,这一对兄妹的事越少人得知越好,但要给这姑娘找一户好人家,就只好托你们也打听打听。我先替他们谢过了,此事还要请你们严加保密。”说着,站起身,朝着骆清辉深深一揖。

骆家三人都站起身还礼,都说:“放心。”

饭后天气炎热,骆家兄弟俩随同林秀去外头歇息,骆清芬在里面小憩片刻,仍出来同丫头们玩耍。到红日西坠,玉笙苦留三人吃过晚饭再去,三人说出来得久了,怕家里长辈知道了,一定要回去吃饭。玉笙只好叫他们得空常来坐坐,送至二门便回来。

林秀午睡过后便出门去了,到晚饭时方回来,吃了饭又匆匆而去,玉笙也不管他。到天黑时,林秀回来洗澡,见玉笙坐在妆台前,手里捏着支簪子发呆。林秀走过去粗略看了一眼,又回来一面脱衣裳,一面问郁金道:“哪里来的这簪子?从前没见她戴过。”

郁金摇摇头,接过衣服,把干净衣服拿到那边去,林秀便去洗澡。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