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痛苦,没有求饶,只有坦然接受。
他不想去过那种东躲西藏的生活,也忍受不了把朋友的死抛诸脑后、自私的去过自己的安生日子。
刘翁和越女都曾经劝过他,尤其是刘翁,渐离还清晰的记得他所说的话。
他说:“我算得上高寿,虽然没什么知识,但也算有些经历。小的时候,听当时的老人讲,无论是生活在哪个国度的百姓,都是同一个祖先的血脉分支。”
“当时我并不相信,就想着我是楚人,其他人是赵人、齐人,亦或是秦人什么的,不仅习俗不一样,就连饮食乃至乡音都大相径庭,怎么可能有同一个祖先呢?”
“那现在呢?”高渐离问。
刘翁长叹一声:“现在我信了,因为我这一生切实在三个国度流转,只用几年我就能适应赵人的习俗,只用几个月我就能明白燕人的乡音,最后,我回到了故土楚地,少时的记忆依旧清晰。”
“自从认识了你们,老夫我也开始学会关心天下大事。近来,我总听说秦人不断的攻城掠地,是想一统九州。”
谈到这个,高渐离神色变得抑郁,“很快就要变成现实了。”
“也许吧。”刘翁看出了渐离身为亡国之人的哀意,却不愿陪他一起悲哀,而是用自己朴素的认知说了一番道理。
“别怪我这个老人家没骨气,最近晚上,我总是梦见幼时听长辈讲炎黄二帝的故事,醒来后就想着,如果真能九州归一,或许也不错。”
高渐离并不认同,他有些生气,声音发颤地说:“您这种话,是把荆轲,还有许许多多的人的牺牲都视作无物。”
“对,我不能,尤其是不能把荆轲的牺牲视作无物,因为当他以刘贵之名借宿在我家的时候,我心中将他当做我的儿子。”
高渐离不懂,“那您为什么——”
“因为我老了,老的快死了。”刘翁出言打断了对方的诘问,“我想要安逸,还有很多同我一样的白发老人和垂髫小儿,都想要安生。”
“我旁观太多战争,仅我的家乡,就被反复割让吞并无数次,直到现在我厌倦了。”
“可您也不能像刚才那样说呀。”高渐离眼眶发热,有种想流泪的冲动。
刘翁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我没有贬低反抗之人的意思,哪个真正热爱自己国土的人会贬低呢。在我看来,无论是想成就一番事业的秦王,还是思索救国的太子和荆轲,亦或是其他什么有名之人,都比我这个浑浑噩噩的老头子要卓越得多,他们的事迹迟早都会像炎黄二帝一样,成为新的故事,流传给后辈。”
“而对像我这样土生土长,最后又要归于土去的寻常人来说,这些都不再重要,我已经没有心力关心别的国家什么时候被吞并,自己臣服王室有没有善终。哪怕真到兵临城下那一步,以我的年纪还能披甲上阵吗?”
他毫不客气地说:“我现在只关心我还活在世上的故旧,只关心你,关心越女,还有我未来该起一个怎样的坟。”
高渐离说不出话了,他知道,刘翁说的这些,既是真心话,也是为他好。
“孩子,你和我一样,有改变一切的心,却没有这个能力。放过自己,学会过普通人的生活,你会比很多人安逸的。”
“嗯。”渐离听进去了。
往后的许多年,直到刘翁辞世,越女也已嫁为人妇,直到他自认为已经安逸的够久,才离开沛地,来到了宋子城。
他不是为报仇来的,而是为轰轰烈烈的死而来的,他解脱了。
最后的最后,嬴政判处他死刑,准备离开这所宫殿,路过高渐离身侧的时候。
渐离说了这样一番话,“大王,我是为了我的两个朋友来的。”直到现在,他对皇帝和秦朝仍然心存不服。
嬴政冷眼看向他,不解他话里说的第二个朋友是谁。
然而高渐离并没有解释,转而又道:“自成为秦宫的乐师之后,我发现您真不是个好人。”
嬴政眉目一凛,刚要出声斥责,就听见:“可也没有所想象的那么坏。”
嬴政愣了一下,正当他思考,这人为什么突然狗嘴里吐出一颗象牙,却见高渐离猛地睁开了他那双毫无神采的眼睛,昂首道:“我瞎了,可我已经见过大王你的样子。”
“因为是憎恨之人的样子,所以我记得很清楚,你的鬓边有白发,你开始变老了。”
嬴政勃然大怒,厉声吩咐道:“堵住他的嘴,带下去,杀了他!”
守卫诚惶诚恐的,“是。”
高渐离也很配合,没有任何反抗,安静地走向了自己的终点。
纵是一世之雄,也有无可奈何的东西。秦王嬴政,他也会老,也会死。
压得了政变,躲得了刺杀,难道还扛得住时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