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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第 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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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砚挺担心一个机器人的做菜水平,在他的记忆里,机器人还没有开发出巧妙的厨艺,期间,他去厨房看了两次,没出现乱放调味料的现象,还会处理掉食物的不可食用部分,巫砚看着看着,就从担心变成了好奇,它是怎么区分盐和糖的,它们都是细小的颗粒,如果不尝一下,很容易放错。

看了半晌,巫砚从厨房出来,问叶诗,“这个机器人从哪来的?真的会做菜,动作比人精细多了。”

“在路上捡的。”

巫砚用一种‘我不信’的眼神看着他,“你以为我会相信这种拙劣的谎言?”

“哆啦A梦的百宝箱里偷的。”

“亲爱的,我们需要坦诚。”

糟糕,被叶诗影响,连他都开始把‘亲爱的’三个字挂在嘴上。

“其实是…”叶诗一脸为难的看着他,双手捂住脸,沉痛道,“我本来不想告诉你这件事的,但是它当时就躺在路边,那可是个机器警察,我从小就想拥有一个机器警察,我一时没忍住,把它塞进了车子的后备箱里。”

“真的是机器警察?”巫砚回头去看厨房里的机器人,那模样,和机器警察像是一个模子出来的,只是外壳做了替换。

“真的,”叶诗沉重点头。

“你绑架了一个机器警察?还改装了它,就为了让它给你做饭?”

叶诗坐在那,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嘴巴却还很硬,“事实上,后来它的同事也没找过它。”

巫砚感觉血压在升高,那些拾金不昧的教育简直被叶诗吃到了肚子里,这样的人,是要被老师当作反面教材,反复鞭尸的。

一座休眠的火山即将爆发,把这方寸之地熔得稀巴烂。

“你别生气,我知道错了。”

再装可怜也没用,就是因为有人宠着他,才会让他变成现在这个恃宠而骄的模样。

“我给你暖床好不好?”

叶诗的体温低,到时候到底是谁给谁暖床?

不对,他为什么要想这个,这不是他的恋人,这是未来的他的恋人。

“亲爱的,你要对我好点儿,我还是个病人。”

看着叶诗腿上的伤,巫砚这才想起来,叶诗白天才遭遇怪物袭击,死里逃生,腿上又缝了几针,现在应该好好休息。

“这件事明天再跟你计较,”巫砚收了即将爆发的怒火,又问他,“你和你们班长是怎么从怪物手里逃脱的?”

听叶诗的同学说,他们离开后,到警察赶到,叶诗和沈之岚至少在那个房间待了五分钟,可最后受伤的只有叶诗,而且这伤还是被木板砸伤的,也就是说,这段时间内,他们几乎没有受伤。

“当时酒桌上有酒精炉,还有高度数的白酒,我们就把白酒撒到蜈蚣脑袋上,又把烧着的酒精炉也扔了过去,蜈蚣看上去强壮,但它是动物,你小时候有没有做过开水烫蜈蚣之类的事情?变大了的蜈蚣依旧是蜈蚣,很简单的事情。”

说这件事情的时候,机器人已经做好了饭菜,叶诗说着,就夹起一只虾,“你看它,活着的时候张牙舞爪,在锅里一炒,就变成了我们嘴下的食物。”

“照你这么说,猫和老虎的杀伤力没有区别?”

叶诗给他夹了一只虾,“快吃饭,放久了,饭菜都凉了。”

“别回避话题。”

大蜈蚣和小蜈蚣都怕热水和火烧,理是这么个理,但实践的难度不一样,要想烫死一条小蜈蚣,只要找到热水,把水浇下去,因为人的体积远远大于蜈蚣,不用担心蜈蚣反抗,但大蜈蚣不一样,它会反抗,它的杀伤力是小蜈蚣不能比的,而叶诗竟然想以点盖面,只说简单的部分,妄图把其中的困难糊弄过去。

“事情就是这样,大蜈蚣的攻击方式很单一,加上受伤,后来一直在地上打滚。”

“那你怎么不趁它打滚的时候跑出来?”

“亲爱的,你到底在怀疑什么?”

“我怀疑你在包庇沈之岚,她和你有仇,是不是?”

“没有。”

叶诗说这话的时候,目光落在巫砚的饭碗上,那只煮红的虾子一直躺在饭上。

“看着我的眼睛,把刚才的话再说一遍。”

叶诗抬起脸,两人目光对视,他道,“我和沈之岚没有恩怨。”

巫砚想从叶诗那里看出说谎的痕迹,但他既没有在叶诗脸上看到动摇,也没看到文字,这是他很疑惑的一件事,他没法从叶诗脑袋上看到浮现的选择题,可他的同学有,医生有,护士也有。

沈之岚回到住所,那是即将拆迁的房子,离聚会的地点有点距离,但再远,也不至于这个点回家,周围的住户都睡了,走廊很安静,楼道的感应灯半明半灭,这栋楼有些年代了,设备老化,年轻女人多半不会选择这里,它唯一的优点是租金便宜。

但沈之岚并不在乎这一点,她住这里,只是因为越老旧的地方,机器警察巡逻越松懈,它们也是看人行事的。

沈之岚来到门前,从包里翻出钥匙,正要转动锁孔,却发现门没锁。

进小偷了?锁孔没有被掏过的痕迹。

不是小偷,而且开锁没有痕迹,是个开锁高手,可这样的人怎么会找上她,危机感让她停下了手中动作。

可就在这时,门无风自开。

吱呀一声,灯啪的一下灭了。

那一霎那,沈之岚生出一个念头,叶诗真是个乌鸦嘴,这才过了多久,就有人找上了门。

时间回到今天上午,包厢门关上那一刻,最后出去的女人回头看了一眼,但这一眼太过短暂,她只看到了流血的小腿和一道背影,蜈蚣扭动着身体,就要攻击那里的两个人类,距离不到一米,必死无疑的情况。

但他们活了下来,出来后,她问过沈之岚,沈之岚告诉她,这是运气好,沈之岚一向运气很好,上学那会儿,一个周末,她们去银行存钱,遇到劫匪,当时劫匪拿枪对着她们的脑袋,说半个小时枪毙一个,当时劫匪挑中了沈之岚,她眼睁睁看着沈之岚中枪倒地,但等警察冲进来救援,发现沈之岚还有气,中枪的地方刚好放了一片金属牌。

心口中枪不死,那可是小说里才会有的情景,就这么发生在了沈之岚的身上。

俗话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中枪后的沈之岚也像变了一个人,以前的沈之岚是个善良的人,但多少有些软弱,或许是曾经差点失去过生命,她变得大胆了很多,也渐渐地,她和她越来越远,快毕业那年,她们几乎很少见面,偶尔见面,也都是‘今天吃了什么’之类的。

毕业后,她们的联系也很少,只是偶尔从别人那里听说,沈之岚现在在某个公司当高管,很有前途。

时间为她们展示了选择的结果,她们慢慢地变成了面对面,也不知道说什么的关系,她们之间变得很陌生,她们早就不是想法单纯的大学生,她有家庭的苦闷,有数不尽的委屈想要倾诉,而沈之岚却变成了她讨厌的那类人,她为什么要变强,弱一点不好吗?她为什么可以若无其事地让渡自己的生存权,让别人先跑,这样就显得逃跑的她像个卑鄙无耻的小人。

那只是一扇门,却隔着好几年的距离。

“班长,你是不是暗恋我很久了,”叶诗揉了揉手腕,那里有被抓过的红印子,“连死,也要拉我一起垫背?”

“我说是呢?”

蜈蚣就在沈之岚身后,沈之岚抡起椅子腿,砸在蜈蚣的身体中部,蜈蚣身体摇晃,像是被震晕了,沈之岚又砸碎酒瓶,将点燃的酒精炉扔到蜈蚣脑袋上,火焰燃烧,空气中有烧焦的气味,蜈蚣疼得满地打滚。

“我家那位会吃醋的,他可是个大醋坛子。”

作者有话要说:叶诗:每日一个认错小妙招,认错的时候,态度一定要诚恳,必要的时候,还可以牺牲色相。

巫砚:牺牲?

叶诗:亲爱的,我暖的床温度合适吗?

巫砚:我还没准备睡呢。

叶诗:我等你,照片.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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