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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民国之写文(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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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景很快就收到了郑宜梁的回信,郑宜梁爽快地答应了他的邀约,并在信中告诉他周日会带一个朋友一起过来赴约。郑宜梁的朋友肯定也是一个文化人,就是不知道这人有没有在历史上留名了。乐景没有太过在意这个“朋友”,此时的他还不知道这个朋友会给他带来多大的惊喜(吓)。

既然都邀请了人来家里吃饭,那么周大妻子那点三脚猫手艺就根本不够看了。之前乐景就考虑过要来找个厨娘,只是因为不喜欢家里有太多人所以一直没有实行,如今看来是要尽快找个厨娘了。

新厨娘的人选很快就确定下来了,是住在附近的一家落魄旗人家的女儿。像乐景的房东钱多福那般还有祖产可以典当的旗人已经算得上幸运了,这北平饭都吃不起的旗人海了去了。

想前清那会儿,一些落魄旗人还能当兵考学,或者去内务府当包衣奴才,而且他们种地还不收税,不知被多少汉人艳羡地称为旱涝保收的铁杆庄稼。可惜自这大清没了后,这群寄生虫们就遭了秧。

旗人中除了小部分聪明人儿,其他的人都被清政府养废了,这会儿也没有皇帝老爷养他们了,所以一些穷旗人过得不比那些要卖儿卖女的穷困汉人百姓好多少。正所谓风水轮流转。

乐景这次请来当厨娘的姑娘,有个响当当的姓氏——乌拉那拉氏,这可是满族八大姓之一,还是传说中的后族。可惜这位乌拉那拉氏姑娘的家里穷得就剩下一个姓氏了。她爹吃喝嫖赌俱全,还是个大烟鬼,有一次赌红了眼直接把她和她娘抵给了赌场,最后还是她舅舅把祖传的古董给卖了才把她娘俩从妓院给赎回来。从那以后这姑娘就恨毒了她爹。

但是这姑娘聪明就聪明就在她回去后不哭也不闹,还比之前更加孝敬她爹,然后就有一天,他爹喝多了“不小心”跌进了水缸淹死了,这姑娘哭得都快晕过去了,哭得街坊邻居都夸这姑娘孝顺。于是这个“孝顺”的姑娘也因此成了附近有口皆碑的好姑娘。所以乐景这次对房东说想要找个厨娘,钱多福就把这个“孝顺”的好姑娘推荐给了乐景。

乐景为此专门相见了这个姑娘,这个姑娘叫春燕,年纪大约十六七,放在现代不过是个高中生,在这个时代已经是个老姑娘了,长相不算出色,可是那双眼睛让乐景格外满意,是头不认命的狼崽子。对于这种不认命的聪明人,乐景一向愿意帮一把的,所以他立刻就拍板招了她当厨娘。

而春燕也没有辜负乐景对她的信任,她烧了一手的好菜,其中那道红烧肉真是肥而不腻,入口即化,就连饮食清淡的乐景都没忍住多吃了几口,据说这道菜谱还是她娘当初陪嫁过来的嫁妆,可谓是家学渊源。

于是周日一早,乐景早早起床,穿上新买的长衫,把明天的稿子交给周大儿子,让他交到《北平小说报》的王编辑手里,就一头钻进了书房里,一边写文一边等郑宜梁的拜访。

……

郑宜梁和好友周德璋从黄包车上下来,打量着对面模样普通的四合院,对好友说:“应该就是这里了,我去敲门。”

周德璋心不在焉地点了点头,心绪情不自禁还沉浸在刚刚收到的那封来信上,好友在信里告诉他,四川那边大片良田都种上了鸦片……

几声清脆的敲门声后,从里面露出一张中年男人脸,观其衣着打扮应该是门房,“你们是?”

郑宜梁收敛了自己的臭脾气,一副读书人的文雅模样:“在下郑宜梁,携带友人应邀前来拜访你家先生。”

“快请进来!我家老爷早就在等着先生们了。”

郑宜梁两人刚走进院子,就见一个白衫少年穿过走廊,笑容满面向他们快步走来,人未至,语先落:“可是郑先生和朋友到了?在下有失远迎,真是失敬失敬。”

郑宜梁两人因为守夜人出乎意料的年轻而陷入短暂失语中,这边乐景也在心里咂舌不已。

谁能想到郑宜梁先生的朋友指的就是周德璋先生呢?周德璋先生作为开明中学的现任校长,现在照片还在校门口的布告栏贴着呢,乐景每天上下班都能瞧见,对那张脸熟得很。名义上看来周德璋先生是陪朋友来做客,但是要是从乐景和李淑然现在的身份来看,他这番前来既是上司慰问又是校长家访了。

和后世流传较广的老态龙钟的照片不同,现年不过四十几岁的周德璋可是一枚不折不扣的气质美中年。单说五官他并不算出色,但是正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他往那一站,通身的儒雅气派就让人挪不开眼睛。

和他并列站立的郑宜梁也不逞多让。现年三十二岁的郑宜梁正处在他一生中最好的黄金时代,出身世家,亲友爱护,长相俊俏,才华横溢,优秀作品井喷一样的诞生引发学界追捧,可谓是当之无愧的天之骄子。他身上的每一根毛孔都洋溢着骄傲,所以他目下无尘,什么都敢骂,什么都不怕。乐景知道,他这份骄傲会终结于三年后的那份暗杀。他这份骄傲成就了他,也最终夺走了他的性命。

不管心中怎样唏嘘感叹,乐景面上却笑容不变地对两位神情有些呆滞的先生拱了拱手,“在下便是守夜人,不知道郑先生的朋友该怎样称呼?”

郑宜梁用惊奇的眼光上下打量着乐景,嘴里啧啧称奇道:“真是没想到啊。”想到那天周德璋还说要多个忘年交来着,如今看守夜人这年纪……他情不自禁喃喃自语道:“这般年纪都可以做我俩儿子了……”

周德璋脸一黑,不着痕迹地狠狠捣了不着调的好友一下,然后对乐景拱手示意道:“在下周德璋,字君玉,没想到守夜人这般年轻,失礼之处还不要见怪。”

乐景假装没听到郑宜梁的吐槽,就好像和周德璋第一次见面一样惊喜笑道:“原来竟是周先生,一直耳闻先生治下的开明中学学风清正,人人向学,如今可算是见到先生了!果真是百闻不如一见!”

少年身姿挺拔,仪容不俗,一身白衫更是衬的他君子如玉,落落大方,笑容给人如沐春风之感,让人见之忘俗,一看就知道是个顶清雅正派的读书人。就算他在光明正大地拍自己马屁,也不会给人趋炎附势的油腻之感,只会觉得他言辞恳切,让人颇为受用。

与这样的风流人物交往总是让人心情愉快的,饶是严肃沉稳如周德璋此时嘴角也不免带上一丝笑容,声音也柔了一度,“哪里哪里,小友过誉了。反倒是小友小小年纪就有这份大才,比我们当年可厉害多了,出果真应了那句老话,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

郑宜梁也道:“没想到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人也能写出这样的文章,真让人眼气,和你比起来我的年纪还真是活在了狗身上!”

三人站在院子里商业互吹了一番彩虹屁,吹得郑宜梁两人都通体舒泰之后,乐景才把那两人引到前厅坐下,并亲手给他们泡了茶。

茶过三巡,三人的话匣子也打开了。然后不知怎么的,郑宜梁就提及到了最近在《北平小说报》进行连载的《王朝崛起》来:“大华内有连年天灾,全国各地田地欠收,外又有外族进犯,偏偏统治者昏庸暴虐,军队疲弱……”他摇了摇头,眼中闪过一抹讥讽:“徐望穆要想让百姓们活下来,只有起义造反这条路可走了。”

乐景不动声色地挑了挑眉,“哦?为什么这么说?毕竟造反可是要株连九族的。”他心中不免为郑宜梁的敏锐而吃惊,毕竟现在可还没进行到造反剧情,徐望穆还在基建种田呢,一边组织灾民上山捕猎和挖野菜,一边召集人手挖井修水渠。

郑宜梁冷笑道:“人都要饿死了,还管什么九族不九族的?对于百姓来说,填饱肚子就是他们心中的大义和真理。”他努了努嘴,讥笑道:“前头那位,不也就是因为这才被撵下来的吗?”

乐景在心里默默点头,没错,郑宜梁所言也是他接下来的剧情安排。不过世间如郑宜梁这般冷静清醒的人可不太多,多的是被几千年忠君思想给洗脑成功的傻子,皇帝都没了十几年了,还有人叫嚣着复辟呢!

所以乐景接下来的造反剧情必须顶着大义的名头。乐景给主角选定的大义就是“护国战争”。徐望穆率领起义军抵抗外族侵略,保护国家,但无奈敌方太凶残,末帝不幸亡于敌手,徐望穆化悲痛为力量和军队苦战多日终于赶跑了侵略者,为末帝复了仇。但国不可一日无主,最后徐望穆在心腹和百姓的哭求下,才“不情不愿”地黄袍加身,成了新王朝的开创者。

徐望穆差不多走的是明太、祖朱元璋的路子。这样写来,读者懂得自然懂,不懂的也会认为徐望穆忠君爱国,有勇有谋,由他做皇帝也没啥,也不会太过戳中某些人的敏感点。

自从谈及这个话题就一直很沉默的周德璋闻言叹了口气,眼里眉梢是化不开的苦意,“这些东西我们看得明白,当局却没几个人看得明白!”

他的胸膛上下起伏,这些话已经在他心中憋得太久,此时忍不住倒了个痛快:“你们可知河南陕西东北四川等十几个产粮大省的良田里都种了什么?是鸦片!万亩良田啊,种的都是鸦片!百姓为什么宁愿买粮吃也不种地?因为种地不挣钱,而鸦片既可以自家吸,也可以去卖钱!政府和军阀们还鼓励百姓们种鸦片,为什么不鼓励?鸦片税多高啊!前清太后那般穷奢极欲,不也是凭借鸦片税充了军费,造了大炮大船?”

他站了起来,惨烈一笑:“如今新社会了,鸦片终于从皇室的钱袋子变成了政府和军阀的钱袋子了。我听说有军阀以鸦片代军饷,这生意多划算对不对?”他红着眼睛扣着胸口撕声低吼道:“我只怕,有哪天天公不作美,但凡旱上一年……”他闭上眼睛,白着脸颓然跌到椅子上,轻声说:“饥饿的百姓会化作群狼,把这个国家撕成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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