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这一日,小银锁到东榆林巷一家荤食铺里觅食,通常荤食铺子里都会有一些隔夜卖不出去的荤食,今日既会以四五成的价格卖出。
小银锁瞅中一只隔夜的炙鸡,而当时老板娘正在用杆秤帮一位老伯称半斤的羊羔肉,所以他就排队等着。当时小银锁的眼睛一直盯着炙鸡,没有留意到周围的处境。直至轮到他时,老板娘却问了一句:“诶,我杆秤上的羊羔肉呢?怎么不见了!”
老板娘的嗓门够有劲道,一下将荤食铺子里所有人的目光都拽了过来。
小银锁回过神,发现一道炽烫的视线落在了自己身上,视线的主人正是老板娘。
小银锁已经决定金盆洗手,洗心革面,就道:“不是我干的,我什么都不知道。”
哪知,这时不知从何时冒出了一个少年模样的人,他直指着小银锁道:“他在说谎!就是他干的!”
“喂喂喂,这位老兄,你信口胡诌也得讲究证据,证据在哪?在哪?”小银锁蹙眉道。
“喏,你的后腰上就悬着一袋羊羔肉!”少年道。
小银锁往自己的后腰之处看了看,见了鬼了,方才失踪的羊羔肉就正巧挂在了他的后腰处的锁钩上!他竟然都没发现!
小银锁百口莫辩,老板娘就揪着他索赔银子,否则就报官。
鉴于小银锁跟官家早已打过了不少照面,这一回他见怪不怪了。当这件事真的闹到了衙门里头时,主簿见窃犯是小银锁本人,就知道他又犯事了。
主簿粗略的询问过荤食铺的老板娘以及少年之后,直接走程序,他晓得捕快郭玉与子路熟络得很,遂遣郭玉押着小银锁到子路那里,按老板娘“偷一赔十”的价钱来赔款。
目下,拾柒得知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先推敲了一笔账。
按市价来算,一斤羊肉计值九百文,半斤羊肉就约莫四百五十文钱,若真按“假一赔十”的价格来赔偿,那么赔偿数额为四千五百文钱!
“小银锁,我算了一下,如果真要赔偿的话,这一笔账相当于知府爷半个月的俸禄啊!”
小银锁一听,直接吓软了双腿,直直揪紧了拾柒的衣裾,声音带着点颤:“那怎么办!如果无人证明我的清白,那我岂不是要去卖身了——”
“臭小子,你还好意思说出来!”子路见势就要挥起笤帚朝着小银锁招呼了过去。
“慢着,”拾柒止住了子路的动作,语气变得莫测起来,“难道你就没有发现几个疑点吗?”
此话让身前的郭玉一惊,他看了拾柒一眼,率先问道:“什么疑点?”
“这里说不清楚,”拾柒眨了眨眼,她将自己的一套策略告知给子路与郭雨。
“嘶,这管用吗?万一他们不上当怎么办?”子路道,郭雨也报之以半信半疑的眼神,他对这位年轮尚浅的小兄弟显然没有多大的信心。
“至于管用不管用,且让我去见一见当时现场几位当事人再说吧。”
——
头戴皂巾,身着一席灰扑的直裰长衫,长衫的低裾之间隐隐有几块补丁,脚蹬一对儿芒鞋。
这是那位买羊羔肉的老伯的打扮。
当拾柒与子路、小银锁在郭玉的率领之下,入了衙门里来之际,拾柒首先就见到这位了老伯,老伯身旁就坐着一位盘着矮髻的妇人,妇人身旁又坐着一位衣冠翩然的少年。
妇人便是荤食铺子的老板娘,少年应是那一位揭发小银锁的人证了。
“你没必要再询问他们什么了,他们三人的言辞都一致,人证都在。”郭玉没好气道。
“你把他们放在一起,他们的证词当然会一致啊——倘若他们是合谋的话。”
“兄弟,你这个假设有些危险,”郭玉指了指衙门这个匾额,道,“凡事都要按证据说话,不能凭一些莫须有的猜测或者假设。”
拾柒道了声“好”。
她先是问了那位人证人——
“这位兄弟,你跟我来一下。”
“你是谁?”少年满面惕色,“是在怀疑我说的话吗?我真的看见了那个男童趁着老板娘不注意就将羊羔顺走了!”
“放心,我是男童的表兄,只是需要问你一些事情,如果你所说的属实,我立即就按‘偷一赔十’的规则,赔这位老板娘四千五百文钱,一个子儿也不会少。”
听着四千五百文钱,少年身旁那一位老板娘面上闪过一丝喜色,然而她掩藏得非常好,喜色在面上停留的时间不过毫秒,就剩下一份遭窃之后的愤懑之色。
征得郭玉同意以及监视要求之后,拾柒将少年带入一间待客用的小厅之内。
“其实——唉,我对表弟这种行为感到很痛心,”两人甫一落座之后,拾柒的眉稍遂蹙于一块儿,她一边揉了揉眉心,看着少年道,“你能把当时发生的状况跟我说说吗?”
拾柒的立场似乎偏向了少年这一端,这让少年卸下了几分心防,他看不远处作监视之态的郭玉一眼,如此道:“其实我说过很多遍了,也就不差再说一遍了。就是我当时在逛荤食铺子,无意之中,看见男童在趁着老板娘与买肉老伯不注意时,就伸一只手将杆秤上的肉给顺走了,藏在了腰后就要逃跑,还好被我发现了。”
“其实我也觉得这件事是他干的,但我需要知道他到底是用哪一只手偷的,回过头我就要用剑削断他的那一只手!”
少年听罢,唬了一大跳,显然未料到拾柒不仅没有像寻常的官吏一样质问他,反而非常肯定他的话。
并且,他发现拾柒腰侧真真悬了一柄长剑,此剑看起来非常名贵的样子,应该是削铁如泥的水准,若是真的削在了男童的手腕上,男童只怕是凶多吉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