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静的法庭内。
“综上,控方所指控的所谓‘铁证’,其取证过程存在重大程序瑕疵,完全不具备证据能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应予排除,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陆延站在辩护席后,声音不高,却字字清晰,精准剖开检方精心构建的指控链条。
他的目光,越过旁听席上众多关注此案的媒体和民众,精准地落在对面公诉席后那个正襟危坐的身影上。
沈知衡。
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最年轻的检察官,以作风严谨、逻辑缜密、冷面无私著称。此刻,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唯有在陆延抛出那个“程序瑕疵”的论点时,握着钢笔的修长手指几不可查地收紧了一瞬。
“反对!”沈知衡起身,声音冷冽,如同碎冰撞壁,“辩护人正在对取证程序的合法性进行无端揣测,误导法庭判断。”
“检察官大人。”陆延转向审判席,嘴角勾起一抹近乎轻佻的弧度,但眼神却无比认真,“并非无端揣测,我方已当庭提交了相关执法单位的内部工作流程规范作为书证,第7条第3款明确要求,此类证据的提取必须有两名以上侦查人员在场并全程录音录像,而控方提交的录像,不仅时长短缺了关键的十七分钟,在场人员也始终只有一位,这难道是我方的揣测吗?”
他顿了顿,目光再次扫向沈知衡,语气带着一种毒蛇吐信般的“惋惜”:“或许,是我们的侦查机关工作太过繁忙,疏忽了?又或许,是控方在审查证据时,过于关注真实,而忽略了这小小的程序问题?”
这话语里的讽刺,如同细密的针,扎在沈知衡的心上。
沈知衡的唇线绷得更紧,他没有看陆延,只是面向法官,沉声道:“证据的证明力应重于形式。该证据内容真实,与案件关联性极强,不能因细微的程序瑕疵而否定其关键作用。”
“哦?细微?”陆延挑眉,轻笑出声,“原来在尊敬的检察官先生眼中,程序正义是如此‘细微’的存在。那我们今天所依仗的法庭规则,所信奉的法律至上,其根基又在哪里?难道为了所谓的‘真实’,就可以牺牲规则,开凿一条危险的捷径吗?”
他的话语在法庭上引起一阵低低的骚动。旁听席上有人点头,有人窃窃私语。
法官敲了下法槌:“肃静!辩护人,请围绕本案事实进行陈述。”
“是,法官大人。”陆延从善如流地点头,随即抛出了另一个论点,继续对检方的证据链进行狂风暴雨般的抨击。
他的思维敏捷得可怕,语言犀利,常常在看似不起眼的细节处找到突破口,然后穷追猛打,直至将对方的论点瓦解。他就像一个高超的魔术师,在法律的条框间自如穿梭,将对手逼得节节败退。
最终,法官宣布休庭合议。
再次开庭后,法官支持了陆延关于排除关键证据的动议,并当庭宣布,因证据不足,被告准予保释。
“赢了!陆律师,太厉害了!”被告家属激动地几乎要哭出来,围住陆延连连道谢。
陆延脸上挂着职业化的微笑,应付着众人的感激,眼神却不由自主地飘向正在默默整理卷宗的沈知衡。
那人依旧是一副冰山模样,仿佛刚才的失利并未对他造成任何影响。只是那低垂的眼睫下,覆着一层浓重的阴影,紧抿的薄唇毫无血色,透露出他并非全然无动于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