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选择了那所学校就读,有绝大部份的理由是因为它的学分费只有纽约大学的五分之一,在东岸的知名度也不低,算是相当划算的一张硕士文凭。
校本部在长岛,占地广袤,但在曼哈顿的分校却只有一栋十四层楼高的大楼。有许多家住纽泽西、布鲁克林区、皇后区的同学,显然跟我有相同的算盘,并不会在意这个建筑物的大或小。
『学传播艺术的人,整个曼哈顿都是校区(campus)。』这是我的同学阿曼妲,常挂在嘴边的话,深得我心。
阿曼妲的身高有一七八,比我还高两公分,窄肩,丰胸,细腰,十足十是时尚模特儿的骨架子。
以传统的审美标准来说,她的相貌很丑,扁鼻,阔嘴,眼睛极细而长。但那几年凯特摩斯红到发紫,那种有着缺陷和个性的特质,成为评论家笔下无法取代的美。
我的同学阿曼妲,最美丽的是她的个性。天塌下来都不怕,永远清楚自己要什么的个性。
她是一个黑人,八岁那年父母离婚,两个人同时都不见了。她的祖母在工厂里做杂工,很辛苦也很强韧地,把她拉拔到念研究所。
上第一堂导演课的时候,因为教授的材料实在老旧无趣,我有一半的时间在偷看隔壁位置的阿曼妲。
那一天,她在牛仔裤上头只穿一件撕掉袖子的衬杉,扣子开到第五颗…
『你想追我?』她递了纸条过来,对初次见面的陌生人来说,直接得吓人。
『我不追你。』我用嘴型无声地回答。
『你是gay?』她的纸条又来。
『我有女朋友。』
『你干嘛不断用你的眼睛吻我?』还是写在纸上的。
我噗哧笑出声来:『我在看妳的辫子,要花多少时间才能编成那样?』
『给我你的苹果,我告诉你。』她比了比我放在背包里,打算当午餐的两枚大红苹果。
我当她开玩笑,但从那天开始,她陆续利用我对她的许多好奇,吃掉我许多的三明治、牛奶、披萨,甚至我自己炖的可口可乐猪脚。
从第一天开始,我就十分喜欢她。
『一开始,我觉得妳是一个super fashion model。』
在专业的时尚界,模特儿的等级是有排名的,所谓『名模』(super model),有具体的身价定义,不像在台湾这样能够随便叫的。
『啊!』她很戏剧效果地尖嗓叫了一声,扑簌簌竟然流出很多眼泪。
『我正式宣布你是我下一个最好的朋友(my next best friend)。』她把我的肩膀搂抱很紧,偎在我耳旁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