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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藻(1820年2月14日—1897年7月24日),字兰荪,号石孙、砚斋,河北保定人。同光年间的清流领袖,晚清主战派重臣之一。
咸丰二年(1852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督河南学政。
同治元年(1862年),被提拔为侍讲,深受西太后慈禧的信任,累迁内阁学士,署户部左侍郎。
同治四年(1865年),再升都察院左都御史,加太子少保。
光绪四年(1878年),清政府派钦差大臣崇厚出使俄国,就要求归还伊犁等问题与俄方进行谈判。然而,崇厚竟于次年在克里米亚半岛的里瓦几亚擅自与沙俄代理外交大臣吉尔斯签订了《里瓦几亚条约》,使中国丧失了伊犁城以外的大片领土,并使中国主权蒙受巨大耻辱。李鸿藻坚决反对该条约的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