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女儿仍端着盏喝完的茶一动不动,冉兰清尴尬笑笑,差点没忍住再次命沈嫂去拿来那本选婿的花名册,欲动摇沈凌奚的想法。
“我还听闻,周家曾在前几年便为其长子置办了一处风水极佳的宅院,估摸着也是为了日后成家之用,那嫁过去的姑娘,应是不用待在周府伺候的,便落得清闲自在,岂不好?”
“母亲您能不能别再提周府了。”
沈凌奚忍住拍桌的冲动,压住内心的怒火掐着嗓子叫喊,就连一刻的大家闺秀之范都不愿再装下去了。
“吃饱了,美璎陪我去消食。”
恰好美璎刚把酒藏好归了位,还没得坐下,沈凌奚便一把将美璎拉过,迅速逃离了这修罗场。
“灵犀!你这孩子,怎么......”
身后传来冉兰清的呼唤,沈凌奚也懒得搭理,她单是回想起“周乾生”三个字都能把方才吃下的东西吐出来。
外加前世周乾生那张惨白得毫无血色的死人面孔,曾与她在棺材中贴得那么地近,回忆起来,令她感到作呕,胃里更是一阵翻江倒海。
她是立了毒誓的,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下下下辈子,都不会与周府的任何人,包括那个有名无实的前世丈夫周乾生,产生任何的瓜葛。
哪怕日后经过周府门前,她都会跟辟邪似的绕道走。
*
研制胭脂一事因“周乾生”这个莫名其妙的意外就此搁置,沈凌奚也因此只在吃饭的时间会和母亲有接触,其余时候,都是能躲则躲。
饭桌上,冉兰清好几次开口要提,沈凌奚就会以“食不言,寝不语”来直接打断,所以这几日也勉强算过得安生,便给了沈凌奚在家中东榔头一棒,西榔头一锤瞎捣鼓的时间。
近日薛薄眠养了只信鸽,说是送信方便,也省去了两家家仆来往传信的麻烦,但走得太密若被传出去对两人名声都不太好,沈凌奚为了避嫌,能不回的,尽量也都避开了。
然而对方却是不愿休止,频频来信,好像除去他训练的时间,剩下的都用来给沈凌奚写信了。
沈凌奚倚靠在红木窗框旁,手里掂了把晒干的玉米,那只信鸽便优哉游哉地一头栽入她的掌心,心满意足地大快朵颐起来。
“你倒是乐得开花,每日自由自在飞来飞去,还能吃得两家饭,怎么都是你赚。”
“小东西。”
沈凌奚伸出食指点点鸽头,柔软的羽毛触感让她的心情好了几分。
“咕”
吃饱喝足的信鸽抻开翅膀,抖抖身上的羽毛,碎羽落在窗框上,金色的阳光照下,仿若为它的白羽镀了层金。
它冲着沈凌奚拐了拐绑有信的那只鸽腿,意思让她赶紧把信拿走,它好离开。
“哟,吃饱了就想拍拍屁股走人?谁都没你会算计。”
沈凌奚无奈取下今日送来的第二封信,话音未落,那只信鸽便真如她所言,“咕咕”了两声,拍了拍它自己肥嫩的屁股飞走了。
“别逼我哪天拿你当乳鸽吃了。”
她嘴里喃喃着,展开信件,没成想,对方开头便是提及了一番这只鸽子。
“小奚,第一封信还未见你回,但激将又复回,如你未拿走信,它是不会回来的。我便猜想,你是看了但不想回,就想着给你写点有趣的。近来你回复的兴致缺缺,或许是我过于愚钝无聊,让你不知该怎么回,盼你见谅。”
激将?
沈凌奚皱皱眉,盯着这陌生的名字许久,才猜出了个大概。
放下第一页,第二页的开头及时给她来了解释。
“哦,对了。激将是我给它起的名字,激将法激将法,往日我读的大多是如何用兵的书,文采不好,也只想到这个名字,若你不喜欢,可以重新给它起一个。”
......
沈凌奚感到额间掉了颗堪比黄豆大小的汗,一时都不知该怎么回信是好。
眼神落到信的末尾,诚如薛薄眠所说,他读的多是兵书,正所谓图穷匕见,沈凌奚咂嘴,心道他的这招使得倒是不错。
“对了,小奚,前几日你不是答应我愿意和我二姐去趟金街吗?明日我二姐得空,不知你这边是否有出门的想法,若是愿意,明日可否见上一面?”
视线最终停在“盼奚”二字,沈凌奚脑海中不禁浮现出薛薄眠泪眼蒙蒙可怜巴巴盯着她看的场景,没忍住笑开了怀,转身朝书桌走去,挽起袖,提笔在纸上落下她最为自豪的一手清隽小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