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伯仁為吏尚書,在省內夜危急。時刁玄亮尚書令,營救備好之至。良久小。明旦,報仲智仲智狼狽來。始戶,刁下床對之泣,說伯仁昨危之狀。仲智手批,刁為辟易於戶。既前,都不問,直雲:“君在朝,與和長輿齊,那與佞人刁協情?”逕便出
子夏丧其子而丧明。曾子吊之曰:“闻之也:朋友丧明则之。”曾子哭,子夏哭,曰:“天乎!予无罪也。”曾子怒曰“商,女何无罪也?与女事夫子于洙泗之,退而老于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女于夫,尔罪一也;丧尔亲使民未有闻焉,尔罪也;丧尔子,丧尔明尔罪三也。而曰女何罪与!”子夏投其杖拜曰:“吾过矣!吾矣!吾离群而索居,已久矣。
王長史與真長別後相見王謂劉曰:“更長進。”答:“此若天之高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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