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马路……”我感觉身体里的血猛地倒流,“……有监控,明天……或许等会儿,警察就会出动……”
许是被我话里的“警察”二字给惊到了,他放松了手中的力气,我抓住时机,把麻绳拉开,把自己的手给挤进脖子和麻绳之中,然后用另一只手的手肘怼向身后人。
那人闷哼一声,我喘了口气,脖子上的麻绳又陡然收紧起来,忽然,我感觉脖子上一凉。
一把极小的折叠刀。
“敢动试试。”
我停止了挣扎。
那人把我挟持进一条小巷,小巷里满是污秽的气息。
我万分厌恶这类地方,巷子从未给我带来“深巷闻酒香”的美境,反倒让我觉得是一切腌臜罪恶孕育的温床。
譬如现在。
他粗暴地掐住我的脖子,把我的脑袋磕到红砖墙上,我顿时感觉脑袋进了千百只恼人的蜜蜂,只顾得嗡嗡作响,天旋地转。
他把我的手麻绳的里拽出来,让麻绳能更全面地勒紧我的脖子。
他的脸凑近我,似乎终于看清了我的脸,我能感觉到他很明显地停顿了一下,莫名间,他说出一句出乎我意料的话。
“真可惜,你真是漂亮啊。”
漂亮,又是漂亮。
那种厌恶的情感顿时攀升,我挣扎地试图掰开这根恼人的绳子,在他动了恻隐之心之时猛地喘气,深觉自己在上演一场白雪公主和屠夫的荒谬戏码,但我很清醒地知道,生活不是童话。
但也真的很可惜,我也没有童话般的恻隐之心,起码在此刻没有。
在他说出漂亮一词的时候,我假装失去力气地垂下手,从袖子夹层里推出一支钢笔,拔掉笔帽藏进口袋里,先他一步戳进了他的右部腹腔中。
我一只手使劲掰着脖子上的麻绳,试图与他抗衡,另一只手狠力地扭转钢笔,让锋利的笔头在他腹部里扭转。
在他做出痛苦的表情时,手上的力道却没失,我拔出了钢笔,让鲜血喷射,又往上补了一刀,再度拔出。继而一脚绊倒了他,他砰然倒地。
我扯下脖间的麻绳,冷静地就着微弱的灯光,看着他捂着伤口,鲜血溢出他的指尖,濡湿了他的黑衣,染红了水泥地板。
他喘着粗气,他看向我的眼神狠厉,嘴里说你这小子居然敢玩阴的。
我紧攥着钢笔,感受到了威胁,我很想上去补刀,在他虚弱的时候永结后患。但是不行,我知道我补了刀后事情会变得更麻烦,所以我没动。
小巷很窄,很逼仄,我的身后是墙,墙顶上全是防盗铁网,而身前是倒地的他,我要是从他身边经过,他抬手就能抓住我的脚踝将我绊倒。
楚歌四起。
我在等,也在赌,赌他是不是一个亡命狂徒,赌他会抓紧时间逃跑然后自我疗愈,还是跟我玩命。
他很快就踉跄地爬了起来,朝我狼扑了过来。
真让人失望。
他是个爱玩命的。
我双手抵住他拿着折叠刀的那只手,混乱间,我手里的钢笔掉地,我能感觉我的脖颈一凉。
在近乎于死亡之际,我求生的欲望使我拔高了脖颈,以划破脖子为代价把他的身子压低,抬膝盖猛力撞上了他的腹部伤口处。
他握刀的手忽地一颤,我得以卸掉他的武器。
在他反捂着腹部反刍痛苦时,我抓上了他的头发,扯着他,抬脚猛踹他的伤口处。
痛苦的喘息声,血肉碰撞的沉闷声和利器落地的清脆声混杂在一起,震响在这个狠厉的夜里。鸟鸣山更幽。
踹到他血肉模糊,踹到他软腿跪下,我才松开了手。
我的白鞋沾满了鲜红的血,踩在地上,黏上了灰黑的沙土,很脏,但我没空管,抬脚就踢开他手边的所有凶器,警惕地死盯着他。
那人浑身痉挛,眼皮抽搐,嘴角涎液下流,一时半会应该还起不来。
我弯腰捡起地上的那支钢笔。
小巷里的灯光憧憧,光线萤白。就着这微光,我看见整只钢笔都染上了鲜红温热的血迹,唯有尖利纤长的笔头滴血不沾,明亮依旧,耀出明星般的暗光。
这是一把包着文质彬彬外壳的伸缩刀。
笔头锥形,形如钢笔笔尖,刃长5.5厘米,通体锋利。
沈轩程给的。
他似乎早就料到我会遇到麻烦,所以那天,他把我叫到他的书房,把这把包装严密精致的凶器推到我的面前。
“试试看?”
我将信半疑地拿起这轻便却富有质感的钢笔,拔开了笔帽,握笔处是金黄色,但比较粗圆,跟平常的钢笔不一样。
我一下就看出了端倪,“这是把刀?”
“嗯哼。”
沈轩程走到我的右手边,手指点上了钢笔握笔处上一个突出的金属圆块,轻轻一推,笔尖处的刃如活舌般一下伸出了一条银白坚韧的利舌。
“喜欢吗?”
“这是一把伸缩刀,刃长5.5厘米。”沈轩程手指转而点在了刀刃上的几个数字上,“上面有刻度。”
我略带疑惑地看向他,他勾起薄唇,二指点上我的脖颈处。
他用微哑的声音轻声说:“一般来说,一到三厘米,可以刺伤一个寻常体重的人的脉搏。”
他从我的面前走过,他的手指也顺势滑向我的左胸口处,“四到五厘米,可以刺伤一个人的心脏。”
“如果想击退一个人,却不至于让他快速致死,一般攻击他的腹部,或者肾脏处。”沈轩程的手逐步往下,掠过我的腰腹,拐弯,最终落到我的腰眼处。
“如果单纯只是为了恐吓,肩膀、锁骨,或四肢处最好。”他说,“当然,耳廓软骨也可以。”
我持着刀的手没收回去,斜睨着他。
他偏偏头,终于收回了手,笑说:“孩子,你太瘦了。”
我摁住那金属圆块,终于把刀刃收了回去,但总觉得不太对劲,“你这是在教唆?”
“不不不,怎么会呢,我只是在教导我的好孩子。”他跟我拉开距离,笑着看着我。
“别用这种眼神看我,给你是用来防身的。”沈轩程把钢笔和笔帽从我手中拿走,盖好,放回盒子里,再郑重地放在我的手里,再度勾起笑,眼尾的纹路深而有韵味,“记得别用来干坏事哦。”
而第二天,我就惊奇地发现我几乎所有的外穿衣服里都被缝上了几个暗格,而形状大小刚好足够我放下一支钢笔。
我紧握住这只钢笔,收回飘荡的思绪,看着地上奄奄一息的这个人,看着他挣扎着起伏的胸膛。
我朝他缓缓走近,他从短暂的昏厥中醒过来,他徒劳地掩住他的伤口,蹬着腿往后退,很无助的样子,好可怜。
戏剧的角色开始颠倒,他很像一开始被挟持的我,我开始像压迫人的他,一种很莫名的感觉漫上我的心头,我感觉自己踩上了浮云,飘飘然的,似乎下一秒就要飞上云霄。
这种感觉让人莫名地心情很好。我似乎一点也不排斥这种感觉。
但同时,我的头脑似乎比自己想象得还要冷静,在这期间,我想了很多——我想到正当防卫的相关法条,我要是这时候动手,能不能算无罪;想到刚刚逃命路过的时候,看见一个扩建的工地里正在打地基,不久就要填土填水泥;又想到刚刚在路上看见的垃圾车,里面会堆满了大大的黑色的塑料垃圾袋,只要把袋口包好就没人会看见……
我轻转着手里的钢笔,但又在那么一瞬,我又想起许琦素,想起魏楮堂。
为了保持我这个纯然的受害者形象,他不能死,在这种大城市里,死人可能比活人还要麻烦些许。而且如果他死了,很多事情就少了确凿证据了。
所以我还是收回了手里的利器,附身悄声对他说:“你可千万别死啊。”
我没等到他的回应,因为他痛苦地呻吟了几声后,又再度晕厥过去——这次倒像是被吓晕的。
我回头张望了一下,并没发现什么吓人的东西。
我不解地蹙了下眉,弯腰蹲下,去检查那人血肉模糊的伤口,并迅速脱下了他的衬衫外套,用我匮乏的急救知识给他的腰腹部打了个紧实的结,以减缓他的失血速度。
我捡走了地上的所有凶器,把那根麻绳捆在他的手腕上,为了远离那个人,我走到巷子口,靠着苟延残喘的路灯,摸出口袋里的手机,退出了SOS的呼救界面,再一次十分乖巧地打了110。
我手上沾了血,不小心蹭到了手机上,整个屏幕滑腻非常,解锁的时候废了好的大劲,我揪着袖子去擦它,结果越擦越脏。我摁了半天才点开拨号页面。
等待电话期间我盯着这部手机,一股懊恼的情绪掀起,想起这部手机还是魏楮堂送我的呢。
我熟练地跟通讯员沟通完,收起手机,等待支援。
谁知好巧不巧,沈无淮恰好在这时给我拨了通电话,大意是问我有没有到家。
我满手污血,却毫不在意地往裤腿上搓了搓,脸不红心不跳,淡然地说:“准备到家了。”
我觉得这个行凶者选择行凶的地点还是有失水准,毕竟途中有好几个人从百货大楼离开,说闹着路过这条肮脏的小巷,他们一转眼就可以望穿这条小巷的全貌。
期间有几个人看见了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吓得他们惊叫出声,毕竟我直觉自己也不太像什么凶神恶煞,但我怕他们惊来更多不必要的人,还是竖起一根手指放在嘴边,从路灯杆旁探出头来,示意他们嘘声。
沈无淮像是听到了他们的惊叫,问:“什么声音?”
我无声地做了个嘴型,叫他们保持安静。
他们忽地愣在原地,半天才反应过来,继而表情慌张地捂着嘴点头,撞了鬼似的忙步走开。
尽管我努力让自己这个受害人看起来无辜些,但似乎也没什么用,最后我能做的也只有用最无辜的眼神目送他们离开,并且暗自祝愿他们晚上不要做噩梦。
我继续扯谎,“没什么,今天七夕,刚刚路边有个男孩给女孩送花,那女孩太激动了,叫唤了几声。”
“噢,还有一堆路人在起哄。”
我这个便宜表哥人还怪好,虽然人看着不大着调,但仅仅聊过几句,兄长范儿却十足,他没深究,又叮嘱了几句,叫我路上小心,就收了线。
我靠着灯杆等待的时候,忽然听到到了一阵张扬的摩托驭过的声音,声音是贴着小巷过的,感觉距离很近。
我想起城区的禁摩令,不知道这车是打哪来的,我顿时警惕了起来,握紧了手上的利器,侧身便躲进了黑暗处。
摩托车上似乎下来了两个人,脚步小心。
其中一个人可能夜视不大好,率先打开了什么照明设备,小巷顿时亮如白昼。
我死贴着背后的墙壁,侧耳听着不断靠近的脚步声。
嘚,嘚——
一步,两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