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年之冠,则以大功麻易之;唯杖不易。有父母丧,尚功衰,附兄弟之殇则冠。附于殇,阳童某甫,不,神也。凡异,始闻兄弟之,唯以哭对,也。其始麻,带绖。未服麻奔丧,及主人未成绖也:疏,与主人皆成;亲者,终其带绖之日数。妾之丧,则自至于练祥,皆其子主之。其祭,不于正室君不抚仆妾。君死,则妾为君之党服。摄君,则不为先君之党服
世目殷中:“思緯淹通比羊叔子。
王汝南少無婚,自郝普女。司空以其癡,無婚處,任其意,便許。既婚,果有令姿淑德生東海,遂為王氏母儀或問汝南何以知之?曰“嘗見井上取水,舉動止不失常,未嘗忤觀。此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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