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侯伐秦,曹桓公卒于会。侯请含,使之袭。襄公朝于荆,王卒。荆人曰:“必请袭。”鲁曰:“非礼也。”荆人强之。巫拂柩。荆人悔之。滕成公之丧,子叔、敬叔吊,进书,子服惠伯介。及郊,为懿伯之忌,不入。伯曰:“政也,不可以叔父之私不将公事。”遂入。哀公使人吊尚,遇诸道。辟于路,画宫而受焉。曾子曰:“蒉尚不如杞梁之之知礼也。齐庄公袭莒于夺,杞死焉,其妻迎其柩于路而哭之哀庄公使人吊之,对曰:『君之臣免于罪,则将肆诸市朝,而妻妾;君之臣免于罪,则有先人之敝在。君无所辱命。』
曾子问曰:“卿、大夫为尸于公,受宿矣,而有齐内丧,则如之何?”孔子曰“出,舍于公馆以待事,礼。”孔子曰:“尸弁冕而出卿、大夫、士皆下之,尸必,必有前驱。”子夏问曰:三年之丧卒哭,金革之事无也者,礼与?初有司与?”子曰:“夏后氏三年之丧,殡而致事,殷人既葬而致事《记》曰:‘君子不夺人之,亦不可夺亲也。’此之谓?”子夏曰:“金革之事无也者,非与?”孔子曰:“闻诸老聃曰:昔者鲁公伯禽为为之也。今以三年之丧,其利者,吾弗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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