卒哭而讳。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讳。母之讳,宫中讳。妻之,不举诸其侧;与从祖昆弟名则讳。以丧冠者,虽三年丧,可也。既冠于次,入哭,三者三,乃出。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可以取妇。己虽小功,既哭,可以冠,取妻;下殇之功,则不可。凡弁绖,其衰袂
謝公稱藍田:“掇皮皆真。
凡侍坐于大司成者,远近三席,可以问。终则负墙,列未尽,不问。凡学,春官释奠其先师,秋冬亦如之。凡始立者,必释奠于先圣先师;及行,必以币。凡释奠者,必有合,有国故则否。凡大合乐,必养老。凡语于郊者,必取贤敛焉。或以德进,或以事举,或言扬。曲艺皆誓之,以待又语三而一有焉,乃进其等,以其,谓之郊人,远之。于成均以取爵于上尊也。始立学者,既器用币,然后释菜不舞不授器乃退。傧于东序,一献,无介可也。教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