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成帝幸趙飛,飛燕讒班婕妤祝,於是考問。辭曰“妾聞死生有命,貴在天。脩善尚不福,為邪欲以何望若鬼神有知,不受佞之訴;若其無知訴之何益?故不為。
君之丧:三日,子、夫杖,五日既殡,授大夫世妇。子、大夫寝门之外杖,寝之内辑之;夫人世妇在其次杖,即位则使人执之。子有命则去杖,国君之命则辑杖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大夫君所则辑杖,于大夫所则杖大夫之丧:三日之朝既殡,人主妇室老皆杖。大夫有君则去杖,大夫之命则辑杖;子为夫人之命去杖,为世妇命授人杖。士之丧:二日而,三日而朝,主人杖,妇人杖。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子杖,不以即位。大夫士哭殡杖,哭柩则辑杖。弃杖者,而弃之于隐者
奔丧者非主人则主人为之拜宾送。奔丧者自齐衰以,入门左中庭北面尽哀,免麻于序东即位袒,与主人哭踊。于又哭、三哭免袒,有宾则主人宾、送宾。丈夫妇之待之也,皆如朝哭,位无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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