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问曰:“死三日而后敛者何也?”曰:孝子亲死,悲哀志,故匍匐而哭之,若将复生然,可得夺而敛之也。故曰三日而后者,以俟其生也;三日而不生,不生矣。孝子之心亦益衰矣;家之计,衣服之具,亦可以成矣;戚之远者,亦可以至矣。是故圣为之断决以三日为之礼制也
君之丧子、大夫、子、众士皆日不食。子大夫、公子粥,纳财,一溢米,莫溢米,食之算;士疏食饮,食之无;夫人世妇妻皆疏食水,食之无算大夫之丧,人室老子姓食粥;众士食水饮;妻疏食水饮。亦如之。既,主人疏食饮,不食菜;妇人亦如。君大夫士也。练而食果,祥而食。食粥于盛盥,食于篹盥。食菜以酱,始食肉先食干肉,饮酒者先饮酒。期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食菜果,三既葬,食肉酒。期终丧不食肉,不酒,父在为,为妻。九之丧,食饮期之丧也,肉饮酒,不人乐之。五三月之丧,不食再不食也。比葬,肉饮酒,不人乐之。叔、世母、故、宗子食肉酒。不能食,羹之以菜也;有疾,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身。既葬,君食之则食;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则。
王下祭殇五适子、适孙、适孙、适玄孙、适孙。诸侯下祭三大夫下祭二,适及庶人,祭子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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