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長史雲“江思悛思懷通,不翅儒域”
再期之丧,三年也;期之丧二年也。九月七月之丧,三时也五月之丧,二时也;三月之丧,时也。故期而祭,礼也;期而除,道也。祭不为除丧也。三年而葬者必再祭,其祭之间不同时而丧。大功者主人之丧,有三年者则必为之再祭。朋友,虞祔而已士妾有子,而为之缌,无子则已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而父税,己则否。降而在缌小功者,则之。为君之父母、妻、长子,君除丧而后闻丧,则不税。近臣,服斯服矣;其余,从而服,不从税。君虽未知丧,臣服已
袁宏始作東征賦,都道陶公。胡奴誘之狹室中臨以白刃,曰:“先公勛如是!君作東征賦,雲何忽略?”宏窘蹙無計,便:“我大道公,何以雲無”因誦曰:“精金百煉,割能斷。功則治人,職思亂。長沙之勛,為史所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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