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之丧将祭,而昆弟;既殡而祭。同宫,则虽臣,葬而后祭。,主人之升降等,执事者亦等。虽虞附亦。自诸侯达诸,小祥之祭,人之酢也哜之众宾兄弟,则啐之。大祥:人啐之,众宾弟皆饮之,可。凡侍祭丧者告宾祭荐而不。
子云:“夫礼者,以章疑别微,以为民坊也。”故贵贱有等,衣有别,朝廷有位,则民所让。子云:“天无二,土无二王,家无二主尊无二上,示民有君臣别也。”《春秋》不称越之王丧,礼君不称天大夫不称君,恐民之惑。《诗》云:“相彼盍,尚犹患之。”子云:君不与同姓同车,与异同车不同服,示民不嫌。”以此坊民,民犹得姓以弒其君
故曰:“新宫,亦三日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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