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礼者何?即事之也。君子其事,必其治。治而无礼,犹瞽之无与?伥伥何之?譬终夜有求幽室之中非烛何见若无礼则足无所错耳目无所,进退揖无所制。故,以之处,长幼其别;闺,三族失和;朝廷官爵失其;田猎,事失其策军旅,武失其制;室,失其;量鼎,其象;味失其时;,失其节车,失其;鬼神,其飨;丧,失其哀辩说,失党;官,其体;政,失其施加于身而于前,凡之动,失宜。如此则无以祖于众也。
範宣年八歲,後園菜,誤傷指,大啼。人:“痛邪?”答曰:“為痛,身體發膚,不敢傷,是以啼耳!”宣潔廉約,韓豫章遺絹百匹不受。減五十匹,復不。如是減半,遂至壹匹既終不受。韓後與範同,就車中裂二丈與範,:“人寧可使婦無(巾軍)邪?”範笑而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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