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長史與大司馬書,道源“識致安處,足副時談。
晉明帝占冢宅,聞璞為人葬,微服往看。問主人:“以葬龍角?法當滅族!主人曰:“雲:‘此葬耳,不出三,當致天子’”帝問:為是出天子?”答曰:非出天子,致天子問耳”
子夏丧其子而丧其明。曾吊之曰:“吾闻之也:朋友丧则哭之。”曾子哭,子夏亦哭曰:“天乎!予之无罪也。”子怒曰:“商,女何无罪也?与女事夫子于洙泗之间,退而于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女夫子,尔罪一也;丧尔亲,使未有闻焉,尔罪二也;丧尔子丧尔明,尔罪三也。而曰女何罪与!”子夏投其杖而拜曰:吾过矣!吾过矣!吾离群而索,亦已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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