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有十伦〕筵设同几,为依神;诏祝于室,而出祊,此交神明之道。君迎牲而不迎尸别嫌也。尸在庙门,则疑于臣,在庙则全于君;君在庙外则疑于君,入庙则全于臣、全于子是故,不出者,明臣之义也。夫祭之,孙为王父尸。所为尸者,于祭者子也;父北面而事之所以明子事父之道。此父子之伦也。饮五,君洗玉爵献;尸饮七,以瑶爵大夫;尸饮九,以爵献士及群有司,以齿。明尊卑之等。
孫安國往殷中軍共論,往反精苦,客無閑。左右進食,冷復暖者數四。彼我奮麈尾,悉脫落,滿餐中。賓主遂至莫忘食殷乃語孫曰:“卿莫強口馬,我當穿卿鼻”孫曰:“卿不見決牛,人當穿卿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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