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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院:我傻柱学会了道德绑架

四合院:我傻柱学会了道德绑架

作者:胖沈雅

类别:玄幻

状态: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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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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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之丧,言而不语,对不问:庐,垩室之中,不与人焉;在垩室之中,非时见乎母,不入门。疏衰皆居垩室不庐庐,严者也。妻视叔父母,姑妹视兄弟,长、中、下殇视成。亲丧外除,兄弟之丧内除。君之母与妻,比之兄弟。发诸色者,亦不饮食也。免丧之外行于道路,见似目瞿,闻名心。吊死而问疾,颜色戚容必有异于人也。如此而后可以服三之丧。其余则直道而行之,是。

  魏文帝受禪,陳群有戚。帝問曰:“朕應天受命,何以不樂?”群曰:“臣與歆,服膺先朝,今雖欣聖化猶義形於色。

  文伯之丧,敬姜据其床不哭,曰:“昔者吾有斯子,吾以将为贤人也,吾未尝就公室;今及其死也,朋友臣未有出涕者,而内人皆行失声。斯子也,必多旷于礼夫!”季康子之母死,陈亵。敬姜曰:“妇人不饰,不见舅姑,将有四方之宾来,衣何为陈于斯?”命彻之



简介:

  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死。在床曰尸,在棺曰柩。鸟曰降,四足曰渍。死寇曰。

  君之丧:三日,子、人杖,五日既殡,授大夫妇杖。子、大夫寝门之外,寝门之内辑之;夫人世在其次则杖,即位则使人之。子有王命则去杖,国之命则辑杖,听卜有事于则去杖。大夫于君所则辑,于大夫所则杖。大夫之:三日之朝既殡,主人主室老皆杖。大夫有君命则杖,大夫之命则辑杖;内为夫人之命去杖,为世妇命授人杖。士之丧:二日殡,三日而朝,主人杖,人皆杖。于君命夫人之命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夫。子皆杖,不以即位。夫士哭殡则杖,哭柩则辑。弃杖者,断而弃之于隐。

  小功不易之练冠,如免则绖其缌小功绖,因其初葛。缌之麻,不小功之葛;小之麻,不变大之葛。以有本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