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猷出都,尚在渚下舊聞桓子野善吹笛,而不相。遇桓於岸上過,王在船中客有識之者雲:“是桓子野”王便令人與相聞雲:“聞善吹笛,試為我壹奏。”桓已貴顯,素聞王名,即便回車,踞胡床,為作三調。弄,便上車去。客主不交壹言
王輔嗣弱冠詣徽,徽問曰:“夫者,誠萬物之所資聖人莫肯致言,而子申之無已,何邪”弼曰:“聖人體,無又不可以訓,言必及有;老、莊免於有,恒訓其所足。
〔祭有伦〕铺筵设几,为依神;诏祝于室而出于祊,交神明之道。君迎牲而迎尸,别嫌。尸在庙门,则疑于臣在庙中则全君;君在庙外则疑于君入庙门则全臣、全于子是故,不出,明君臣之也。夫祭之,孙为王父。所使为尸,于祭者子也;父北面事之,所以子事父之道。此父子之也。尸饮五君洗玉爵献;尸饮七,瑶爵献大夫尸饮九,以爵献士及群司,皆以齿明尊卑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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