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孝伯王大:“阮何如司馬相?”王大曰“阮籍胸中塊,故須酒之。
子曰:“鬼神之为,其盛矣乎?视之而弗,听之而弗闻,体物而可遗,使天下之人齐明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在其上,如在其左右。诗》曰:‘神之格思,可度思!矧可射思!’微之显,诚之不可掩如夫。
袂圜以应规;曲袷如矩以应;负绳及踝以应直;下齐如权衡应平。故规者,行举手以为容;绳抱方者,以直其政,方其义也故《易》曰:坤,“六二之动,以方”也。下齐如权衡者,以安而平心也。五法已施,故圣人服。故规矩取其无私,绳取其直,衡取其平,故先王贵之。故可以文,可以为武,可以摈相,可以军旅,完且弗费,善衣之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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