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公後妻郭氏妒,有男名黎民,載周,充外還,乳抱兒在中,兒見充踴,充就母手中嗚。郭遙望,謂充愛母,即殺。兒悲思泣,不飲乳,遂死郭後終無。
〔祭有十伦〕铺筵设同几,依神也;诏祝于室,而出于祊,交神明之道也。君迎牲而不迎尸别嫌也。尸在庙门外,则疑于臣在庙中则全于君;君在庙门外则于君,入庙门则全于臣、全于子是故,不出者,明君臣之义也。祭之道,孙为王父尸。所使为尸,于祭者子行也;父北面而事之所以明子事父之道也。此父子之也。尸饮五,君洗玉爵献卿;尸七,以瑶爵献大夫;尸饮九,以爵献士及群有司,皆以齿。明尊之等也
劉慶孫在太府,於時人士,為所構。唯庾子縱心事外,無跡閑。後以其性儉富,說太傅令換萬,冀其有吝,此可乘。太傅於坐中問庾,庾時然已醉,幘墜幾,以頭就穿取,答雲:“下官家可有兩娑千萬,公所取。”於是服。後有人向庾此,庾曰:“可以小人之慮,度子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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