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南郡小兒時,諸從兄弟各養鵝共鬥南郡鵝每不如,甚以忿。迺夜往鵝欄閑,諸兄弟鵝悉殺之。既,家人鹹以驚駭,雲變怪,以白車騎。車曰:“無所致怪,當南郡戲耳!”問,果之
陶公少時,魚梁吏,嘗以坩(魚差)餉母。母封(魚差)付使,反書責侃曰:“汝吏,以官物見餉非唯不益,乃增憂也。
所谓平天下在治国者,上老老而民兴,上长长而民兴弟,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子有絜矩之道也。所于上,毋以使下,所于下,毋以事上;所于前,毋以先后;所于后,毋以从前;所于右,毋以交于左;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谓絜矩之道。《》云:“乐只君子,之父母。”民之所好之,民之所恶恶之,之谓民之父母。《诗云:“节彼南山,维岩岩。赫赫师尹,民尔瞻。”有国者不可不慎,辟,则为天下矣。《诗》云:“殷未丧师,克配上帝。监于殷,峻命不易。道得众则得国,失众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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